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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穿警用雨衣送餐 警查明將罰1萬5千元

發佈時間2024.02.19 16:1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02.19 16:13 臺北時間

一名外送員穿著印有警察字樣的警式雨衣送餐,警方澄清該雨衣非現行警察使用。(翻攝畫面)
警察兼差當外送員?日前有網友在臉書上傳一段影片,影片中有一名外送員穿著印有「Police」(警察)字樣的雨衣,正騎乘機車送餐,質疑外送員身分,警方接獲檢舉後也出面澄清,該名外送員身穿的是警用舊式雨衣,為避免混淆視聽,慎重起見,將循車號通知該名外送員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根據網友提供的影像畫面,發現該名穿著警用雨衣的外送員當時正騎車經過台北市大同區路段,轄區大同警方指出,經調查,外送員穿著的雨衣並非現行警察人員所使用,警察人員也不可能兼差當外送員,而該外送員穿著標示「警察」字樣的衣物是否有其他意圖,尚無法判斷,為求慎重起見,仍會調閱車籍資料通知其到案說明。
警方也強調,民眾穿有公務人員服飾、徽章或官銜公然在外,行為恐觸犯《刑法》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1萬5千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隨意穿有警察標誌衣物,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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