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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緩刑4年! 律師點破「2大關鍵」:錢能做到的太多了
發佈時間2025.11.25 15:1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1.25 15:15 臺北時間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高院今日改判其1年6月,緩刑4年。圖為黃子佼3月出庭畫面。(本刊資料照)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共2,259部未成年人性影像,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今(25)日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仍可上訴。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直言「心得就是有錢真好」。
林智群在臉書指出,法律並非「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在訴訟過程中,資源豐富的人確實能取得更多優勢。包括聘請熟悉案件的優秀律師、具備足夠財力與被害人逐一協商和解,往往能換取被害人原諒,進而提高爭取緩刑的可能性。
黃子佼昨(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布已與所有「30多位被害人」完成和解,也讓二審法院得以在今改判緩刑。而,林智群對此說法感到懷疑。他指出,黃子佼持有的未成年人影像超過2,200部,但公開願意出面的被害人僅30多人,在數量上難以對應。
林智群認為,黃子佼「很可能」只是與那些願意現身指控的被害人和解;其他因害怕二次傷害而未出面的受害者,以及已無法聯繫者,根本不可能完成和解。他直言,「說與所有被害人和解,我覺得不太可能。」
林智群坦言,以黃子佼的財力,確實能做到一般人做不到的事。他表示,「黃子佼不用花19年挖土、不用爬糞管500碼,花一點錢,就可以奔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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