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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站員落軌涉殺人未遂 身障街友:他為何在警戒線外問我?
發佈時間2025.12.19 14: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19 14:16 臺北時間
在押的陳男今出庭。台中陳姓街友於今年10月間無票跑進月台,張姓站員前往攔阻,陳不但拒絕查驗票,還一把將站員推落月台下、掉落軌道,致站員足部骨折,中檢依殺人未遂罪將陳男聲押獲准、起訴。台中地院今(19日)開庭,陳男承認推人落軌客觀事實,但否認有殺人之不確定主觀犯意,並辯稱「他(站員)為何要站在警戒線外問我?推一下就自己踩空掉下去!」公設辯護人認為陳男為中度身心障礙者,要求法官對陳進行精神鑑定。
今日一開庭,陳男即稱,當時張姓站員上前質問他,兩人都站在警戒線外,「他為何不拉我遠離警戒線好好說,他先碰我,我一緊張就推他一把。誰知他自己踩空掉下去。然後旁邊清潔員阿嬤又罵我、羞辱我。我就跑了。但我知道我做錯事,沒有上車,也沒有離開車站附近。」他表示,從未想過要殺人。
公設辯護人為陳男辯護表示,陳男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曾在草屯醫療機構醫治,又事發一月前曾經到醫院精神科看診,事發時是否有無辨識能力,仍需釐清,因此請求進行精神鑑定,同時傳問張姓站員、張姓女清潔工出庭作證。
公訴檢察官表示,證人已於偵訊期間做過筆錄,無必要出庭。法官將另訂1月再行開庭審理。
起訴指出,陳男居無定所,平日常在台中火車站周邊遊蕩,10月6日想自五權站搭列車到台中站,為省下22元車資,於下午3時38分,背著黑色背包,從五權站欄杆狹縫鑽入月台,企圖逃票搭乘前往台中站的列車,站務員發現趨前詢問,要求出示車票。
陳男一時惱羞成怒,突然後退一步,再暴衝上前,雙手用力一推,站務員瞬間失足摔落鐵軌,嚴重摔傷,陳男隨即逃離現場,站員被旁人救起送醫,足部出現骨折,幸無生命危險。7日,警方逮獲陳男,經移送中檢,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將陳男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