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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錯貨就打屁股」台中色老闆藉教學猥褻襲胸 女員工罹PTSD暴瘦20公斤...他超扯辯解曝光

發佈時間2025.12.23 18:3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3 18:37 臺北時間

台中企業社老闆涉嫌對新人女員工性騷擾與強制猥褻,導致被害人身心重創,法院判處1年10個月徒刑並須賠償40萬元,全案定讞。(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台中市潭子區一名企業社負責人涉嫌以「教導新人」與「工作處罰」為由,對剛到職的女員工多次進行性騷擾與強制猥褻,導致女方短短4天即離職,事後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體重暴瘦20公斤。法院審理後,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須賠償被害人40萬元,全案定讞。

上班第一天就伸手?台中企業社性騷擾手法曝光

根據判決內容,女員工於前年(2023)3月13日首日到職,與企業社老闆一同在倉庫作業。期間,老闆以介紹商品位置為名,多次接觸女方身體,包括臀部、大腿內側、胸部與背部等處。
隨後,老闆進一步以「拿錯貨要接受處罰」為理由,要求女員工翹高臀部,並對其拍打臀部。類似行為在接下來數日內反覆發生。

「拿錯貨就受罰」當藉口? 女員工4天後哭著離職

判決指出,老闆在短短幾天內不僅持續以相同理由進行猥褻,還曾強行擁抱被害人,甚至抓住女方的手觸碰其生殖器。
女員工身心承受巨大壓力,於到職第4天向老闆提出離職。然而,在結算薪資時,仍再度遭到不當觸摸,「他用右手從我的衣服下襬往上伸,伸進內衣裡面摸我左邊胸部,我當時嚇死了,但還是只能跟他開玩笑的態度」,她解釋,當時因倉庫內有刀具,擔心人身安全,只能強忍恐懼配合到離開現場。

老闆稱是「測試是否聽話」 言詞成法院認定關鍵

判決也揭露,老闆事後不僅未道歉,還對女員工表示相關行為是為了「測試是否聽話」「妳對我誘惑太大」等言論。法院認定,相關說法顯示其行為具有明確性意味,並非工作所需。

女罹PTSD暴瘦20公斤 法院怎麼判?

女員工離職後報警提告,並提出醫院心理鑑定,證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伴隨重度憂鬱、失眠、食欲不振與社交退縮等症狀,體重短時間內減少約20公斤,出庭作證時情緒明顯受創。

老闆承認犯行嗎?

「每天踩我地雷、亂拿貨、被我唸,我怎麼可能一直去摸她、性騷擾?她若被性騷擾也不可能繼續來上班。」老闆還辯稱女員工外表與刺青讓他產生負面印象,至於在女員工胸前上衣驗出的DNA證據,老闆則稱「可能來自對該員工碎唸時留下的唾液」。然而,法院綜合證人證詞、鑑定報告與跡證後,未採信其說法。

二審改判併罰 刑責與賠償全數確定

一審法院原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二審認為行為涉及多次性騷擾,應分論併罰,改判3項性騷擾罪各3個月(合併執行8個月,可易科罰金),另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應執行1年10個月。
民事部分,法院判決老闆須賠償被害女子40萬元,二審上訴遭駁回,民、刑事判決均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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