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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乾妹判賠938萬不服提上訴 割喉乾哥聲請救助免裁判費「16萬裁判費全民埋單」
發佈時間2025.12.24 09:4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4 10:08 臺北時間
郭男殺人態度囂張外,其友人竟還紛紛喊話服刑平安。(翻攝自Dcard)2023年震驚全台的新北國中生割警殺人案,掀起全台譁然,並要求《少年法》修法,全案上訴二審23日宣判凶嫌「乾哥」郭男改判12年、教唆「乾妹」林女11年,讓死者家屬當庭痛哭並痛斥法官「判太輕」。至於民事部分一審判郭、林女及法定代理人應連帶賠償938萬餘元,而郭男與父親提上訴後聲請訴訟救助獲准,換句話說凶嫌16萬裁判費將由全民埋單。
全案上訴二審23日宣判凶嫌「乾哥」郭男改判12年、教唆「乾妹」林女11年,讓死者家屬痛批被《少事法》打的遍體麟傷,怒斥全案「刑事寬容、民事卸責,對我們是雙重傷害」,指目前判賠938萬,但對方沒有財產,無法強制執行,「我們拿到的,只是一張債權憑證」。
民事部分,郭男與父親一審被法院判應與林女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楊生父母938萬6874元,因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裁定應繳納裁判費,經計算上訴第二審裁判費用為16萬7044元。同時郭姓父子聲請訴訟救助,經審查認定符合受扶助標準,高院裁定准許全部扶助,因此法院依法也准予訴訟救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於訴訟終結前,郭姓父子可暫免繳納裁判費及其他應預納的訴訟費用,此項費用將由國庫墊付,意指郭姓父子可暫時免繳16萬7044元裁判費,其裁判費也將全民埋單。
針對該案據《聯合報》報導,律師歐蕙甄坦言發生「北市隨機襲擊事件」後,看到這樣的判決讓人心痛,因這樣手段凶殘的凶殺案,只科以目前法官的刑度,對未來校園暴力的管控影響重大,憂毫無威嚇力的刑度,無法有效遏止校園暴力的再發生,盼司法可以正視家屬與社會的強烈不滿,好好檢討長期以來的輕刑傾向。
另外,曾任新北、士林、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黃睦涵也坦言,刑法第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郭男、林女都是未滿18歲的少年,依刑法第18條可減刑,法院最輕只要判在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都屬於合法,再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少年服刑逾1/3後,得予假釋,因此遭判12年的郭男,服刑滿4年就可聲請假釋,4年後就能出獄;林女判11年,服刑滿3年多就可以聲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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