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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女控性侵「曾與男友發生性行為」拒驗傷 台中二寶爸絕望輕生!妻喊冤淚提再審

發佈時間2025.12.26 07:3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6 07:56 臺北時間

台中市35歲蔡男被友人的17歲女兒控性侵遭判刑,含冤輕生。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中市35歲蔡男本月15日不明原因從新仁橋墜落死亡,21日遺體才被警方尋獲,如今蔡妻出面淚訴,丈夫因捲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自認無罪一路上訴到最高院,最終仍被處3年8月有期徒刑確定,最終因對司法感到絕望才走上絕路。對此,蔡妻表示,將會提出再審,盼能還先生清白,「否則丈夫遺體手指著天,眼睛遲遲無法闔上,早已家破人亡」。

少女控性侵以「曾與男友發生性行為」拒驗傷

根據起訴書指出,蔡男與妻子育有2孩子,與另名女性友人一同從事賣菜維生,自2022年8月後,蔡男每週日都會與女性友人的兒女同住。不過,女性友人17歲女兒指控,蔡男於2022年8月間,趁她酒醉時對她侵犯;同年9月又以「帶她出門玩」為條件,交換性行為。對此台中地檢受理偵辦後,認為蔡男犯罪事實明確,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審理時,蔡男否認犯行,指8月案件,當日女友人的兒子也在家,且少女以「有跟男友發生性行為、採不到蔡男DNA」為由拒絕驗傷;第二案則是少女有毒品前科受保護管束中,被母禁止外出,因請求蔡男協助出門被拒,心生怨恨誣指性侵。

社群發文成蔡男的最後遺言

對此,法官審酌少女與蔡男對話紀錄,以及鑑定機構認定少女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等情,不採信蔡男辯詞,依法判刑3年8月;蔡男上訴二審、最高院,均遭駁回,全案定讞。對於判決,蔡男本月15日輕生前,先是錯愕在網路社群發文「沒實質證據硬要判刑,害死多少人?」卻沒想最後回應網友關心「希望各位大哥大姐幫忙照顧我孩子」等語,成為蔡男的最後遺言。

妻子淚訴喊冤:他為清白以死明志

蔡妻悲痛控訴「先生為證明自己清白,以死明志,檢察官相驗時甚至雙眼怒睜,死不瞑目」,控訴在未有驗傷等實體證據就判刑,「丈夫為了證明他沒做,用死來證明清白,遺體手指著天,眼睛遲遲無法闔上,小孩知道死訊後不斷大哭,自己已家破人亡,真的無法接受」,並表示少女母親也為丈夫喊冤,認為「是女兒想要搬出去才亂講話,請女兒拿出證據或者醫院驗傷佐證」。另外,蔡男委任律師表示,蔡男家屬將呈報台中高分院,盼能夠還蔡男清白,完成蔡男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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