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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公克海洛因藏下體、塞肛門 2女1男人體運毒闖關被逮「最重可判死」
發佈時間2026.01.12 17:1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12 17:14 臺北時間
苗栗警方在桃機查獲3名男女以人體運毒方式企圖闖關。(示意圖,unsplash)苗栗警方去年10月破獲一起跨國運毒案,在桃機查獲3名男女以人體運毒方式,將一級毒品海洛因塞進下體及肛門,試圖闖關入境台灣。事後檢方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3人提起公訴,最重可判處死刑。
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2024年9月接獲線報,得知苗栗有毒品人口涉犯跨境運毒情事,於是報請苗檢陳昭銘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1年監控,發現嫌犯等人多次搭乘同班機往返柬埔寨,涉嫌從事毒品運輸。
苗栗警方在桃機查獲3名男女以人體運毒方式企圖闖關。(翻攝畫面)去年10月12日,警方持拘票到桃機第一航廈查獲1男2女。3人送醫檢查後,分別從各自肛門和下體,起出總重達588.54公克、共26包的海洛因。
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於今年1月5日偵結,以3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運輸一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根據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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