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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廠22年來首例 友達在美國取得專利訴訟勝利
發佈時間2026.01.27 15:5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27 15:54 臺北時間
歷經超過兩年爭訟,友達宣布於美國的專利訴訟中取勝。(本刊資料照)
友達光電今(27)日宣布,在與Phenix Longhorn, LLC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取得具有歷史意義的勝利,陪審團裁定友達未侵犯Phenix所主張的任何專利,並判定其中一項專利無效。這起訴訟自2023年起訴以來迄今超過兩年,是台灣公司在該法院以被告身份首次贏得針對美國公司的勝訴判決。
友達光電宣布,在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馬歇爾分院與Phenix Longhorn, LLC (以下簡稱 Phenix)的專利侵權案中,陪審團一致裁定友達並未侵犯對方所主張的任何專利,並將其中一篇專利判定為無效。這是自2002年以來首家台灣企業以被告身分在該法院對美國原告取得全面勝訴的先例。
此案由Phenix提出,指控友達及其他被告公司涉嫌侵害若干與液晶顯示器(LCD)相關的美國專利,訴訟最初啟動於2023年10月,訴狀要求法院禁止未來侵權行為並追討可能的損害賠償,但並未明確提出金額要求。案件歷經超過兩年的程序、包括書狀爭議及證據審理,並在近期進入為期約兩週的陪審庭審階段。 在本案的重點審理過程中,友達律師團隊提出多項法律抗辯,抵制原告Phenix所提出的侵權指控,並質疑相關專利的有效性與侵權範圍。陪審團經討論後最終認定,友達的產品並未落入Phenix所主張的專利保護範圍,且其中一項主張專利在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宣布該專利無效。 友達光電董事長暨集團執行長彭双浪特別感謝律師團的努力,他並表示,「友達尊重有效的第三方智慧財產權,但堅決反對毫無根據的指控。此次選擇訴諸審判,是基於深信Phenix的指控不合理。此次訴訟勝利結果,體現了友達不畏艱難、奮戰到底的態度。」 Phenix是一家設立於美國德州的專利主張公司,本身並不從事顯示器或電子產品的製造與銷售,主要業務是持有、管理並主張其所取得的美國專利權,透過授權談判或專利訴訟來獲取收益。該公司持有的專利多與液晶顯示器(LCD)及相關製程、架構技術有關,並曾對多家國際面板或電子相關企業提起侵權訴訟。 友達指出,面對任何不合理指控,公司都願意透過司法程序正面迎戰,以確保自身及股東權益。此次勝訴也有助於穩定市場對其技術能力與法律防衛策略的信心,有利於後續與其他潛在對手在技術授權及專利布局上的談判地位。友達同時強調,截至2025年底,公司累積專利申請量33,000件以上,獲核准專利數25,500件,其中97%為發明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