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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與3男開趴醉倒竟遭撿屍 男友打電話聽到心碎真相!1嫌不服再上訴
發佈時間2026.01.30 07:5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30 07:50 臺北時間
一名女子受邀酒攤,卻沒想到遭在場3男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屏東一名王姓男子邀2名1女到住處喝酒聊天,但喝到凌晨時王男見女子喝茫,竟與另黃男、楊男輪流侵犯女子得逞,直到受害女子男友打電話來,3人才罷手,全案僅楊男不死心上訴最高法院,近日最高法院遭駁回,維持原判7年6月,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2023年6月26日邀請黃男、楊男及被害女子,到住處喝酒開趴,眾人狂歡到隔日凌晨5時,當時女子已不勝酒力,獨自回房躺在床上休息。
未料,3男黃湯下肚後竟人面獸心,趁著女子醉倒在床上,闖進房內輪流侵犯女子得逞,受害女子驚醒哭喊拒絕,仍被強行侵犯,直到女子男友打來,3人才趕緊停手,最終女子強忍屈辱在男友陪伴下驗傷提告。3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檢警調查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3人起訴。
全案經由屏東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認定3男性侵得逞,分別依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王男8年、黃男9年10個月、楊男7年6個月徒刑。王男因放棄上訴,判決定讞,不過黃、楊二人不服上訴至高雄高等法院,高分院認為原審並無不當,駁回其上訴,楊男則毫無悔意,堅持上訴到最高院,但近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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