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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警連續開單 男街頭咆哮下場慘了

發佈時間2026.01.31 13:3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31 13:37 臺北時間

民眾拍下周男在街頭咆哮的畫面。(翻攝網路)
台北市1名男子今(31)日凌晨4時,駕車行經信義區時,因右轉未全程使用方向燈,遭警方攔下開單告發,事後周男於道路上徘徊不願離開,又遭舉發於禁止停車處所停車。最後於駛離過程中,又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及以手持使用行動電話,短時間內連續遭舉發4張罰單。
北市信義分局三張所員警擔服巡邏勤務時,在信義區松仁、松高路口,見周男駕駛自小客車右轉時未全程使用方向燈,予以攔停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開單舉發違規。
警方舉發完請駕駛人駛離時,周男情緒激動,且於道路上徘徊不願離開,經警方多次告知駕駛人攔查程序已完成,並請其駛離時,周男仍不依指揮,警方又依規定舉發於禁止停車處所停車;後於駛離過程中,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及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情,予以攔停舉發計4張罰單。
警方指出,民眾對本案違規舉發持有疑義,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之規定,向分局或裁決機關提出交通違規申訴,以維護權益,本案將依程序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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