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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18歲男吃未成年姊妹丼 母崩潰「2女兒感染梅毒」憤而提告
發佈時間2026.03.06 15:5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06 16:52 臺北時間
一名18歲陳姓男子大吃姊妹丼,害2名未成年少女感染性病,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嘉義一名18歲陳姓男子透過友人結識一對未滿16歲的姊妹,怎料,竟還大吃姊妹丼,2少女因患有梅毒全案才曝光,氣得少女母親憤而報警提告。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透過友人結識一對未成年少女,並分別在2024年與未滿16歲的姊姊發生性行為,以及2025年與未滿14歲的妹妹交往時,在住處發生性行為至少10次,2姊妹事後確診梅毒,全案得以曝光,讓姊妹的母親氣得憤而報警提告。
陳男事後向被害家人和解,履行期間長達7年,但第1期賠償金額已無法如期完整給付,且約定賠償金額半數以上皆是拖欠狀態,讓法院質疑陳男往後能否確實履行和解條件。
對此,法院認為陳男案發時才滿18歲,因年輕識淺、一時衝動,逾越交往界線,審酌陳男曾與姊姊具有曖昧關係、與妹妹為交往中情侶關係,亦未違反2人意願或使用暴力、誘拐等犯罪手段,最終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3月;並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