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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案重判/一審結果出爐「柯文哲遭重判」 「原告」鍾小平:給法官高度評價

發佈時間2026.03.26 17:4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17:41 臺北時間

鍾小平今天也分析了柯文哲判決。(本刊資料照)
攝影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一審判決今(26)日判決出爐,該案的原告鍾小平表示,「這次我們給法官高度評價」,因為「公正性守住了」。
柯文哲所涉的京華城案,一審判決結果今天出爐,其中柯的部份,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3年。褫奪公權6年,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陸月,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針對今天的判決,鍾小平說,「這次我們給法官高度評價」,他認為江審判長本來就是風評很好,且這次是「捉大放小」。他說明,所謂捉大就是違背職務收賄罪13年,應曉薇幾千萬的錢流來流去,這個就重判。
鍾小平指出,不過李文宗(求刑)17年,具體量刑變成4年,彭振聲判緩刑,暫時一天都不用關,這是法外施仁。他認為,法官覺得彭振聲當時被柯文哲壓迫,法律也不外乎人情。
鍾小平還說,「我心如秤」,法律守住了判決,公正性守住了,「捉大放小」,有一些放,他認為這在人情之內,接下來就是看晚一點交保、解除電子腳鐐、保金下降等,說不定限制居住會再開放一點點。
稍早法院裁定,柯維持7千萬保金,沈慶京、應曉薇各加保3千萬,李文宗則維持原保,但可解除「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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