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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案判決書/法官拆解柯文哲謊言 揭京華城案有祕密晨會
發佈時間2026.04.10 20:3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10 21:51 臺北時間
柯文哲涉違法放水京華城容積率。(鏡報鄒保祥)柯文哲涉違法放水京華城容積率,圖利121億元,柯文哲一再表示「不知情」「有沒有介入京華城案,沒指示圖利京華城」「沒有人進晨會報告此案」,今(10日)出爐的457頁判決書,柯文哲謊言遭戳破並被法官重重打臉,判決指出,柯文哲2020年2月20日與沈慶京在市長室密會後,隔天即與當時都發局長黃景茂針對京華城案進行不公開晨會,而這一天,京華城也針對容積案要求和解的陳情文件送交台北市政府。
判決指出,經比對黃景茂行事曆,柯文哲與沈慶京於2020年2月20日上午11時會談後,當時都發局長即被告黃景茂的行事曆於同日下午1時33分6秒,即有「晨會-京華城專案(不公開)」註記,並於同年2月21日週五9時15分召開京華城專案會議;黃景茂行事曆於同日下午1時39分35秒即註記當日立即即要在下午3時於局長室召開「晨會會前會-京華城專案(不公開)」。
合議庭認為,比對同案被告陳俊源於2020年2月25日下午2時20分14秒傳送訊息給同案被告朱亞虎,表示「週五市政府晨會,我問市長與副市長的秘書會議結論,當天只有市長的秘書回覆我,副市長的沒回我」的情節相符。
法官認為,這些事證足以認定柯文哲與沈慶京於2020年2月20日上午11時會面後,立刻交辦黃景茂於翌(21)日召開京華城案的不公開晨會,黃景茂因於同年2月20日下午3時先行召開京華城案會前會,且柯文哲與黃景茂於翌(21)日進行京華城案不公開晨會完畢後,威京集團法務經理即同案被告陳俊源立即於同年2月25日,向市長秘書董晉曄詢問獲悉會議結論,同時回報予朱亞虎,再回報予威京集團高層。
法官認為,由這些時序密接的事件發展流程及證據,均可佐證柯文哲與沈慶京於2020年2月20日上午11時,確實是就京華城案進行討論,後來也有針對京華城案舉行不公開的晨會,證明柯文哲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