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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BB槍誘女童「強吻摸下體」!公園阿伯獲判無罪 關鍵原因曝光

發佈時間2026.04.28 13:1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28 13:10 臺北時間

台中市一名已退休且離婚的男子,被控於2024年間利用BB槍誘騙8歲女童並趁機猥褻。(翻攝自photo-ac)
台中市一名已退休且離婚的男子,被控於2024年間利用BB槍誘騙8歲女童並趁機猥褻。雖檢方提出男子有性侵前科,且女童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全案僅有女童單一指述且缺乏關鍵補強證據,一審判決男子無罪,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誘引落單女童 檢方控加重強制猥褻

判決指出,女童於113年2月至9月間,常跟哥哥前往豐原消防公園。被孩童稱為「阿伯」的男子,趁女童哥哥打球時,以BB槍吸引女童玩耍,並多次帶女童前往百貨公司或公園角落。女童事後向家人指控,男子曾帶她至公園涼亭強吻並觸碰下體,家屬憤而報警,檢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辯方稱互動如常 法院認證據不足

男子在庭審中堅決否認犯行,稱雙方僅是在涼亭玩BB槍。辯護人則主張,女童在案發後仍多次主動找男子玩耍,甚至讓男子騎機車載她去百貨公司,與一般受害者畏懼加害者的反應不同。
台中地院審認,家屬與老師的證詞皆屬聽聞女童轉述的「傳聞」,不具補強證據資格。此外,女童的PTSD是在報案後才出現,無法排除是司法程序壓力所致,裁定無罪。

25年前曾拐女童性侵 上訴遭二審駁回

檢方不服上訴,強調女童因年幼受誘惑才再次前往,並指出男子在2001年曾有在公園載走女童性侵遭判刑7年2月的紀錄,質疑男子是慣犯。然而,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表示,性侵案不能僅憑單一指述定罪,PTSD診斷亦不能作為唯一補強證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二審認定檢方舉證未達毫無懷疑的確信程度,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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