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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夫家暴性侵還頻偷吃 妻苦忍獨自養家!離婚求生判付536萬原因曝

發佈時間2026.05.01 06:2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01 06:30 臺北時間

一名人妻長期遭丈夫家暴、性侵,不堪虐待要求離婚。(示意圖,xframe)
一名人妻小君(均化名)與丈夫阿國攜手走過37年的婚姻,不堪阿國長期言語羞辱、動粗,甚至曾瘋狂到想引爆瓦斯玉石俱焚,讓她心寒透頂決定訴請離婚。阿國雖試圖索討分產,但法院看清這段婚姻已無藥可救,裁定離婚,並對分產比例做出裁示。

惡夫家暴行徑

判決顯示,阿國除了多次出軌,更常對小君暴力相向、言語辱罵,還會反鎖房門強行求歡,吵架時也會潑熱湯、掐脖子,恐嚇引爆瓦斯桶一起死,甚至還辱罵她「死魚」等難聽字眼。孩子們也出面證實父親脾氣火爆,全家人多年來都活在恐懼與不安的陰影之下,相關驗傷報告、監視器畫面、錄音檔均成鐵證。

多次外遇被判刑

法官審理時查出阿國不僅對家庭不忠,還曾因婚外情被判刑,對婚姻毫無責任感。然而談到錢,阿國卻獅子大開口索要千萬元,這讓苦了大半輩子的小君無法接受。她細數自己從保母、保險業務做到經商,一肩扛起全家經濟,而阿國不僅沒穩定收入,還欠債累累。

渣夫離婚分財產

最終法官清算小君名下有2700多萬元資產,反觀阿國只有23萬元,按理應該平分財產,但審酌阿國有「不堪同居之虐待」重大過失且對家庭幾乎沒貢獻,若平分財產對辛苦的小君太不公平。最終依照法條裁定兩人離婚,將分配比例降至1/5,判小君需給付阿國約536萬餘元,並從離婚確定隔天起算5%利息。而阿國宣稱被挪用的740萬元,則被法院視為贈與而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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