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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等9被告繼續跑法院 二審高院最快6月開庭

發佈時間2026.05.13 21:2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3 21:21 臺北時間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9被告將繼續跑法院上訴二審。(本刊資料照片)
攝影
柯文哲所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3月36日一審宣判後,柯文哲等9被告上訴二審,一審認罪的邵琇珮及彭振聲因未上訴,雖有罪但緩刑確定,免入獄,日後不必再跑法院,柯哲等被告正由律師與被告補充上訴理由給台北地院,台北地院預計最快本週將全案卷證及上訴書送交高院,由於高院規定,被告是總統的案件才公開手動抽籤分案,柯文哲為一般案件,高院將依一般程序以電腦抽籤分案,高院最快6月開庭。
京華城弊案一審共11名被告,台北地院3月26判柯文哲17年、彭振聲2年緩刑5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5年、李文宗4年6月、黃景茂6年6月、沈慶京10年、應曉薇15年6月、李文娟2年4月、端木正1年,吳順民與張志澄均無罪。
檢察官放棄對認罪的邵琇珮及彭振聲上訴,2人也未上訴,邵琇珮及彭振聲成為全案最快有罪定讞的被告,因獲緩刑,將免入獄,也不必再跑法院,屆時高院開庭將針對柯文哲等9被告進行審理。柯文哲上訴時並未請一審時的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位律師,改委任資深律師林石猛提出上訴,全案上訴至高院後,柯文哲可以補滿三位律師。
檢方對於柯文哲等有罪7名被告及無罪的吳順民與張志澄等2人均提出上訴;被告之中,有罪的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娟、端木正、黃景茂等7被告也提上訴;第三人鼎越公司因遭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被法院判沒收121億元不法所得,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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