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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女婿偷吃大10歲學姐「13天開房10次」 政二代妻控喝花酒買半套!怒求償300萬

發佈時間2026.05.19 18:1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9 21:12 臺北時間

嘉義一名男子娶了政二代妻子,卻偷情大10歲的學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嘉義一名男子娶了政二代妻子,事業備受岳父關照平步青雲,卻被妻子抓包接受酒店性招待、自行購買半套服務,甚至就讀EMBA時,還偷吃大10歲的學姐,短短13天內衝飯店過夜高達10次,讓妻子不甘遭受背叛,憤而提告2人並求償300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身為政二代的元配指控,與丈夫2016年11月結婚並育有4名子女,婚後不僅兼顧家庭與多家公司管理,對丈夫的工作與學業也是全力支持,然而,丈夫卻在去年初接受酒店性招待,還自行購買半套服務,甚至抓包丈夫就讀陽明交大EMBA時,偷情學姊大談不倫戀。
元配主張,自己與父母是地方政要,而丈夫如今事業有成全靠娘家大力支持,丈夫卻背叛家庭,導致她在家族、業界、社團都蒙羞,還要與父母解釋2人分居原因,精神受到重創,憤而提告對丈夫與小三求償3百萬,並訴請離婚。
人夫與小三學姊則一同矢口否認不倫戀。人夫主張與妻子結婚10年來,每次因交際應酬在酒店消費,元配都知曉且默許,且與大10多歲的學姊,歷來都以同學及姊弟情誼相待,且2人往來是他在婚姻破裂之後。至於小三則表示不知道人夫已婚,不過被岳父也出庭作證打臉,指不論任何場合,他都會帶著人夫並向別人介紹這是他女婿。
全案審理時,法官檢視人夫與學姊合照,發現人夫的無名指還帶著戒指,判定人夫的已婚身分在公開場合眾所皆知,認定人夫與小三去年6月26日到7月8日短短10餘日間,曾密集前往某知名飯店過夜長達10多次,期間更共進晚餐、在公眾場合摸大腿、臀部,顯然關係已超過一般男女交往分際,最終審酌3人都擔任多家公司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元配月收約26萬,人夫年收約300萬,學姊月收入約10萬等情,最終判人夫和學姊應賠償4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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