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勾串免押、縮短羈押、毆警不准上銬、改押要通報 「助紂4大修法」檢協痛批:縱容犯罪危害治安

發佈時間2026.06.09 18:4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9 19:39 臺北時間

法務部。(本刊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即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引發司法界強烈反彈。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9日)發表聲明,直指該草案不僅大幅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更將偵查羈押期限「攔腰砍半」,恐將嚴重癱瘓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匿。檢協呼籲立法院慎重審思,避免台灣的治安與法治陷入空前危機。

刪除防勾串條款 檢協憂:實質放行詐騙、洗錢集團

檢協在聲明中首先針對草案第101條刪除「勾串之虞」的羈押事由表達強烈反對。檢協指出,當前詐欺、跨境毒品、洗錢等組織犯罪猖獗,現行的「防勾串條款」是切斷共犯與證人之間串供的關鍵鏈結。「一旦刪除此條款,等於實質放行勾串!」檢協擔憂,未來犯罪集團成員將毫無忌憚地勾結、湮滅金流並造假證詞。不僅嚴重干擾偵查程序,更導致證據蒐查、贓款追索及還原犯罪事實變得極度困難。

修法草案恐閹割執法能量

另外,針對草案中幾項與偵查實務嚴重脫節的條文,檢協也認為將大幅削弱第一線執法能量。
草案第93條第2項,時間起算提前,極度壓縮溯源時間:草案規定聲請羈押的24小時法定時效,必須從檢警發動搜索或「命令在場」時便開始起算。檢協指出,搜索是對「物」的蒐證,訊問是對「人」的供述,草案將兩者混為一談,在物證尚未明朗、無法實質訊問時就開始扣除時間,將嚴重壓縮檢警調溯源追查犯罪的時間。
草案第108條第1項,偵查羈押期限「腰斬」為1個月:草案將現行2個月的偵查羈押期限縮短為1個月。檢協直言,面對案情盤根錯節的重大貪瀆、跨境洗錢或詐騙組織犯罪,恐將迫使院檢因管考時效壓力,不得不放棄羈押,導致犯罪事實無法大白。
草案第98條、第156條,禁絕訊問上銬,執法人員恐身陷險境:現行規範對於被告有抗拒、攻擊、脫逃或自殺風險時,可彈性使用手銬或卸銬的規定。草案盲目禁止訊問時拘束身體,忽略辦案現場的突發狀況,恐將第一線執法人員推向暴力危害的險境。
草案第413條第2項,二審改押需先傳喚,形同「逃亡預告信」:草案規定二審若欲撤銷原交保裁定改為羈押,必須先傳喚被告答辯。檢協痛批,此舉形同向嫌犯「通風報信」,過往如朱國榮、鍾文智等重大財經犯便是利用上訴審期間密謀棄保潛逃。如今修法卻反為被告打造『逃亡預告信』,恐將直接催生更多潛逃事件。

要保障被告人權,但被害人權益與社會安全也不容退讓

檢協強調,《刑事訴訟法》是追訴犯罪、實現國家刑罰權的基本規範,不論是白領貪瀆,還是毒梟、黑幫與暴力犯罪皆一體適用。程序上固然要保障被告人權,但維護被害人權益與社會安全同樣不容退讓。
檢協最後呼籲,強制處分的行使可以審慎精進,但絕不能弱化執法能量,期盼立委諸公能重視基層執法的心聲、慎重審議,切莫因一時的偏頗,讓台灣的刑事犯罪追訴網破出更大的漏洞。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