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孫安佐羈押42天回家了! 交保第一句喊: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

發佈時間2026.06.29 19:3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29 19:43 臺北時間

孫安佐今傍晚交保。(鏡報姜永年攝)
藝人孫鵬與狄鶯愛子孫安佐(孫健豪)再度惹事,他因測試自製噴火槍遭逮捕,隨後羈押禁見,士林地檢署今日起訴他與前經紀人「重讀」陳昱中,士林地院裁定孫100萬元交保。傍晚孫鵬帶上百萬現金趕赴法院,稍早孫安佐已離開法院,稱「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判決」。
孫安佐自主研發「噴火槍」,在河堤噴火測試,巨大火焰相當嚇人,檢方調查發現,今年1月起至5月期間,孫安佐與「重讀」前後7度測試噴火槍威力,導致公眾往來危險。
檢方認定,孫安佐涉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持有具殺傷力槍械及同條例第20條之1第4項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孫鵬帶現金替孫安佐辦保。(鏡報姜永年攝)

遭押42天重獲自由 孫安佐回家了

今傍晚孫鵬帶著現金趕赴士林地院辦保,面對媒體詢問狀況他沒有多加回應,今晚孫安佐步出法院,表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判決」,並說自己從未傷害過任何人,或有想傷害任何人念頭。
記者詢問,右側額頭傷勢?孫則說「沒有吧,妳看錯了」;另被問到是否讓父母擔心、下次是否再犯等問題,他沒有再回應,隨後走上座車離去。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