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不滿音樂太吵割舞蹈老師脖頸18cm 男子殺人未遂罪起訴

發佈時間2026.07.02 14:0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02 14:03 臺北時間

張男被以殺人未遂罪移送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本刊資料室)
住在台中市大雅區的35歲張姓男子,不滿附近公園跳廣場舞的音樂太吵,今年1月先在社群發文預告行凶,再持3把刀衝到公園與李姓土風舞老師發生衝突、猛刺她脖頸傷痕長達18公分,李女一度命危。台中地檢署今(2)日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將張男起訴,移送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起訴指出,今年1月29日早上8點多,張男攜帶3把摺疊刀到公園,質問李姓女老師為何開那麼大聲,趁其不備手握1把黑色摺疊刀,直接朝李女脖子、軀幹猛刺好幾下,致李女左肩前部深撕裂傷18公分、頸部深部撕裂傷18公分,頸靜脈也暴露伴隨出血,背部、左胸也有穿刺傷造成氣胸。
李女遭攻擊後逃亡到附近求救,民眾立刻通知警消到場,所幸李女緊急送醫搶救,撿回一命。
張男作案後,將凶刀丟棄附近草叢後逃離現場,還在社群網站IG上發文,9點多再徒步闖入國道1號北向174.9公里處的車道,衝向行駛中的車輛,當場遭撞成雙腿骨折送醫。獲報的警方趕到醫院,在張男身上當場查扣另外2把摺疊刀。 檢方今依雙方證詞、扣案物、監視器畫面及醫院診斷證明等,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張男起訴,移送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