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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姊妹爭祖厝1/拒收掛號信痛失北市千坪豪宅 大姊沒出庭就敗訴

發佈時間2026.07.06 07: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06 07:29 臺北時間

最高法院(圖)認定黃世惠祖厝案已合法送達法院文書給黃美惠,但她未曾出庭,遭判失去房屋所有權確定。
曾經是千億豪門的三陽機車前董座、慶豐集團黃世惠家族爭產案,遭最高法院判敗訴確定,痛失位於台北故宮博物院附近千坪、5億元祖厝的是黃家大女兒黃美惠,黃美惠敗訴的關鍵原因,竟是拒收掛號信錯過開庭時間及上訴時效,加上本人未曾出庭,就在程序階段,未實質審理情況下輸掉官司。
本刊調查,黃美惠長年居住在美國行醫,訴訟期間,她以保障隱私權為由,不願提供美國的通訊住址,只留下一個位於美國德州的UPS(聯合包裹)信箱供聯絡用,知情人士指出,黃美惠可能因與妹妹纏訟過度氣憤,不願看到與妹妹相關的訊息,她告訴UPS拒收掛號信,卻因此錯過台灣法院合法送達的開庭通知,痛失5億豪宅。
在祖厝爭奪戰中,一審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姊姊黃美惠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也沒有委請律師代理,更沒有提出答辯書,最後只好進行「一造辯論」,加上妹妹黃悠美提出父親寫下的贈屋合約,法官採信黃悠美所有的主張,2023年12月4日,判處黃美惠敗訴,並以在網站公告的方式進行公示送達判決。
黃世惠的大女兒黃美惠以美國德州的UPS(圖)信箱為官司聯絡處。(翻攝Google Maps)
敗訴後,黃美惠急忙以沒有收到開庭通知等理由,向二審高等法院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為,雙方之前爭訟時,黃美惠留下的美國UPS通訊信箱曾收受台灣法院文件,祖厝案開庭通知曾寄到這個信箱,也有人簽收,何況一審法官先後將開庭通知及判決書在網站公告60天進行「公示送達」,黃美惠不但沒有出庭,也沒有請律師代理,加上上訴時已逾20天的時效,仍判黃美惠敗訴。
全案等於未進入實質審理,黃美惠是因為不收掛號信錯過出庭及上訴而輸掉官司,她不服判決結果,認為自己在國外,公示送達並沒有貼在國外的媒體,台灣駐外單位也沒有實質送達,這樣的公示送達方式,當事人根本接收不到,還沒站上法庭就輸了官司,訴訟權未獲保障。
黃美惠決定上訴最高法院救濟,但最高法院認為,黃美惠上訴二審時,仍是以美國UPS信箱為聯絡處,可見這就是送達處,且法院也另進行公示送達,最高法院認定送達合法,再判黃美惠敗訴,全案確定。只是黃美惠仍不死心,繼續窮盡一切救濟方法,聲請再審也遭駁回,目前正進行抗告。知情人士表示,失去祖厝的黃美惠若再敗訴,只能打憲法官司,由大法官進行最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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