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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爭產引爆內線交易案 張國華1.2億交保
發佈時間2026.07.07 01:4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07 01:50 臺北時間
長榮集團大房長子張國華遭檢舉涉內線交易,1.2億元交保。台北地檢署昨(6日)上午針對長榮集團遭檢舉內線交易案,約談長榮集團大房長子張國華及老三張國政等9人到案說明後陸續移送北檢,今凌晨1時30分,檢察官認為張國華罪嫌重大,1.2億元交保及手機報到監控、他的妻子楊美珍稍早獲500萬交保、張國政1000萬元交保、董事戴錦銓300萬元交保、協理謝淑蕙2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老臣柯麗卿等人則請回。
本案是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大房二房爭產案的延伸,2024年二房張國煒方面由律師林文鵬提出告發,台北檢署昨發動搜索,2024年4月,律師林文鵬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指出2023年5月30日,張國華、柯麗卿就任長榮海運董事,同年6月19日,長榮海運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張國華、柯麗卿已知悉訊息,但這項重大消息遲至同年8月14日才公開,林文鵬指控,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董事,卻在上述消息公開前,於同年6月30日由張國華買進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涉及內線交易。
台北地檢署指出,全案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查核後出具「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認本案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張國華等人曾交易長榮海運公司股票,涉內線交易罪嫌重大。張國華抵達地檢署時被問到有沒有內線交易?他用台語表示:「沒啦,哪有」;張國政則是因賣出1萬800張長榮海運股票,也被認定內線交易,但他認為自己當時不只賣長榮海運股票,也賣長榮航空股票5萬張,並沒有內線交易也沒有獲利。
張國華2024年4月遭檢舉後曾發聲明指出,買入長榮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的熱情,未有賣出計畫,絕無內線交易,長期持有海運股票之初衷也始終如一,至於2023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購買長榮海運股票一事,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的熱情,有意持續增加對長榮海運的持股。張國華當時聲明強調,早已決定要在2023年除息交易日當天透過集中市場購買長榮海運股票,至今沒有賣出也沒有賣出的計畫。該交易也都依法進行申報,絕無內線交易,更無任何獲利可言。
當時張國華在聲明中指出,他之前就對媒體表示過,這一生的工作都和海運有關,也曾在2017年及2018年長榮海運慘澹經營,二度辦理現金增資時,不惜投入鉅資認購,給海運最大的支持,從未改變投入海運事業的決心,長期持有海運股票的初衷也始終如一,沒涉及內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