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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喬約聘缺竟「送茶葉罐藏30萬」 屏東鄉代主席遭起訴
發佈時間2026.07.24 16:1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24 16:45 臺北時間
為了讓女兒順利升職,屏東縣1對何姓夫妻竟將裝有30萬元現金的茶葉罐,轉交給鄉代會主席,企圖向時任鄉長行賄。(示意圖,AI生成)屏東縣新埤鄉代會傳出涉貪醜聞!鄉代會主席吳進德為了幫一對夫妻讓女兒順利升職,竟然收了裝有30萬元現金的茶葉罐企圖向時任鄉長行賄,雖然鄉長發現後立刻退回現金,該職缺也按照正常程序錄用,但屏東地檢署偵結後,仍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主席與涉案夫妻等3人正式起訴。
根據屏東地檢署調查,何姓女子原在新埤鄉公所主計室擔任臨時人員,2年前得知殯葬管理課即將釋出約聘職缺,雖然主管向當時的鄉長潘和源反映表現良好,且鄉長也同意協助,但何女父母仍不放心,私下找上鄉代會主席吳進德出面關說,還表明願意出錢疏通,隨後,何女母親提領了30萬元現金,讓丈夫裝進茶葉罐禮盒內,轉交給吳進德代為運作。
檢方指出,吳進德在農曆年後相約鄉長潘和源到家中作客,順勢將這盒藏有30萬現金的茶葉禮盒送給對方,並推託說是某位鄉民的心意,潘和源當下並不知情,直到回家打開禮盒才驚覺裡面竟然塞滿千元現鈔,嚇得他在隔天立刻將整箱禮盒與現金全數退還給吳進德,吳男隨後也通知何姓男子將錢領回並存回郵局帳戶。
不過,檢方在偵辦過程中也釐清,雖然行賄舉動遭到退回,但何女因為本身的工作表現與資歷符合資格,鄉公所最後仍依規定將她正式調升為約聘人員,並繼續續留在主計室服務。
檢方認定,吳進德涉嫌犯下《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何姓夫妻則涉嫌犯下非公務員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3人行為都具有犯意聯絡與分擔,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同時也向法院聲請沒收作為行賄用途的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