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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女公關遭前男友砍57刀慘死 一審判決出爐!精神鑑定無思覺失調仍逃死
發佈時間2026.07.24 17:0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24 17:08 臺北時間
北市夜店女公關命案,恐怖情人凶手被判無期徒刑。(翻攝谷女Threads,鏡報馮茵)22歲男子劉柏葳去年7月底無視保護令,埋伏北市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狂砍前女友谷姓女公關57刀致死,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全案由北院國民法官參審,今(24日)下午判處劉柏葳無期徒刑,可上訴。
北院本月14日起展開密集審理,劉柏葳雖然認罪,但否認報復對方拒絕復合,單純想討回4.7萬元欠款,也不記得行凶過程;其辯護律師主張,被告不屬預謀犯案,而是長期情緒累積爆發才衝動犯案,並舉他案主張劉柏葳年紀較輕、犯罪情節較不嚴重,有教化可能,建請法院量處16年刑期。
檢方回擊,劉柏葳曾對死者家暴並持續糾纏騷擾恐嚇,根本是恐怖情人,犯案後還冷靜地繳完停車費才逃往宜蘭外公家。加上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劉柏葳雖有人格障礙、反社會、部分邊緣型人格,但並無精神疾病或思覺失調症,對法律有「漠視」和「抗拒」,而非「不能辨識」。
最後陳述階段,劉柏葳起身向被害家屬鞠躬道歉,「抱歉因為一時情緒失控,造成家屬這麼大的傷害、這輩子的傷害,不管谷小姐生前對我做了什麼,都不是犯罪理由。」但家屬不接受,痛批劉柏葳行凶後還到處醜化死者,無教化可能,懇求國民法官同理家屬,判處劉柏葳死刑。
國民法官審酌後,認為劉柏葳對犯案細節選擇性記憶陳述,考量其性格無法排除暴力傾向、回歸社會存在風險,也未獲家屬原諒,皆不有利刑責下修,故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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