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會
性侵多童惡魔共犯「美術館叔叔」判25年定讞!法官再判賠被害家屬500萬 名下財產竟是「0元」
發佈時間2026.08.01 21:0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1 21:04 臺北時間
曾任職於台北市立美術館的「美術館叔叔」梁恩睿,因擔任「大貓」權自立性侵案共犯並加害多名幼童,先前遭法院判處合併應執行25年有期徒刑定讞。(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exels)震撼社會的「大貓」權自立性侵幼童案,其共犯梁恩睿(綽號「美術館叔叔」)已被法院判處合併應執行25年有期徒刑定讞。受害孩童家屬向梁恩睿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總金額達68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梁恩睿的惡行給受害者帶來極其嚴重的身心創傷,判處梁恩睿應賠償家屬5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不過,原任職於台北市立美術館的梁恩睿已被解職,現處於無業狀態,且名下財產紀錄為零。
全案源於2023年5月間,警方在偵辦其他案件過程中,意外於嫌犯的行動硬碟內發現多段針對幼童的猥褻與性侵影像。檢警循線鎖定居住於基隆的權自立,發現權自立利用受託照顧鄰居3名女兒的機會伸出狼爪。警方當時持拘票登門逮捕,權自立在企圖逃跑時不慎墜樓身亡。
檢警持續深入追查後發現,曾任職於台北市立美術館的梁恩睿亦參與其中。梁恩睿同樣假借照顧兒童之名,對其中2名女童性侵,甚至持手機錄下侵犯過程並上傳至網路供他人觀看,惡行令人髮指。
在刑事部分,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梁恩睿觸犯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及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14各罪名,累計判處117年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25年有期徒刑。梁恩睿不服提出上訴遭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此外,檢方在勘驗影像時發現梁恩睿另涉其他未成年女童案件並追加起訴,基隆地院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及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分別判處梁恩睿10年及8年6個月有期徒刑,此部分仍可上訴。
民事責任方面,被害家屬向梁恩睿提告求償68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酌梁恩睿的加害行為對幼童與家屬造成無法抹滅的巨大痛苦,裁定梁恩睿應賠償500萬元。雖然民事判決出爐,但梁恩睿在事件爆發後已遭台北市立美術館解職,目前不僅沒有工作,名下總財產登記更是0元,後續賠償能否順利落實仍存在變數。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