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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女主管!電商人夫「背SM道具包外宿」遭抓包 原配崩潰求償100萬:從未用過此類
發佈時間2026.08.06 12:0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6 12:19 臺北時間
台南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14年,共同經營店商公司,卻沒想到公司女主管竟與丈夫發展不倫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台南一名人妻與丈夫阿聖(化名)結婚14年,共同經營店商公司,卻沒想到丈夫與公司女主管偷來暗去,發展不倫戀,甚至背包還藏有SM情趣用品、4度結伴出國共17天,還被當街抓包在街頭食指緊扣宛如熱戀情侶,讓元配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一起成立電商公司,阿聖擔任負責人,小三玟玟(化名)則擔任公司行銷經理,不過原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在2025年變調。人妻發現丈夫2025年7月開始性情大變,事後更一度與她分房並頻繁夜不歸宿。
人妻在同年12月整理家務時,才得知真相,發現丈夫背包內竟藏SM情趣用品,並於隔便帶著情趣用品離家外宿,但夫妻倆過去從未用過此類物品;今年1月又發現丈夫與小三同時在線,且2人顯示的「當地時間」與台灣時差完全一致,才赫然發現丈夫與公司主管偷偷同遊國外,且2人一起出國高達4次、總計長達17天;隔月農曆年假期間,人妻友人更巧遇丈夫與小三同遊台東與屏東,還被直擊在街頭十指緊扣、勾脖親吻與拍臀。
元配得知種種丈夫外遇情形,深受打擊罹患焦慮症,憤而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不過,阿聖與玟玟則辯稱2人僅是同事與朋友關係,牽手、親吻與拍臀只是打鬧,一同出國是為了考察業務,至於借住新屋,阿聖則辯稱因玟玟與父親爭執搬出家門,剛好有空房才無償租借,否認有任何不正常男女往來。
全案經由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勘驗現場影片,認定雙方於公共場所勾脖、親吻、拍臀,以及十指緊扣等肢體接觸,顯然已超出一般男女社交或同事間的正常往來分際,且2人無法舉證出國考察具體業務的必要性,考量人夫為電商公司負責人、小三為公司職員,月薪約4.5萬元,審酌兩造學經歷、經濟狀況及侵權情節,最終判決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原配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