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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中市府勞務採購洩密案 蔣萬安「小內閣」前發言人30萬元交保
發佈時間2026.08.11 11:3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11 13:04 臺北時間
蔣萬安「小內閣」前發言人李政軒(左)、台中市府參事顏迺倫2人涉洩密,各30萬元、15萬元交保候傳。(本刊資料室)台中地檢署偵辦2020年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案時,發現昨天剛請辭台北市長蔣萬安「小內閣」前發言人李政軒任職於台中盧秀燕市長秘書職務期間,與當時是台中市府最年輕處長的現任參事顏迺倫等4人涉嫌洩密,檢方經6日搜索偵訊,諭令李、顏2人各30萬元、15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海、出境。
該案由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報請中檢檢察官指揮偵辦。台中地檢署指出,現任臺中市政府參事顏迺倫(時任秘書處處長)、秘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時任秘書處專委)、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及曾任臺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時任工策會幹事派駐市府盧秀燕市長秘書)等人,於 2020年間就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之勞務採購案涉嫌洩密,檢方分案偵辦、蒐證。
本月 6 日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到顏等4人住處共計 4 處執行搜索,並約談被告顏等 4 人、林姓廠商及證人 9 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顏等 4 人涉犯洩密等罪嫌重大,不過無羈押之必要,將顏、李2 人分別諭知新臺幣 15 萬元、30 萬元具保候傳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及證人則均諭知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