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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人妻偷看筆電備份出遊照抓猴 尪反告求償50萬⋯僅獲賠100元
發佈時間2026.08.26 08:2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26 08:30 臺北時間
一名人妻為了抓姦,偷偷登入老公筆記型電腦蒐證,最終被告判賠100元。(示意圖,Pixabay)夫妻之間信任崩盤會怎樣?一名人夫因為妻子懷疑他搞外遇,私下偷看並備份他筆電裡的檔案,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妻子動機是抓猴情有可原,最後僅判賠100元。
人夫控訴妻子在2022年7、8月間因懷疑他出軌,未經授權偷登他的筆記型電腦,不僅偷翻看資料夾,還轉存他跟女性友人的親密合照跟影片,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才得知隱私全被看光,氣得決定求償50萬元。
妻子以書面抗辯反擊,主張自己是為了捍衛配偶權才合法蒐證,婚姻裡本來就沒絕對隱私,就算違法也情節輕微。
高雄地院審理,法官指出妻子擅取電磁紀錄的行為確實觸法,但因目的在於維護配偶權且未惡意散布,侵害程度較輕,衡量雙方財力與身分地位後,最終判定妻子只須賠償1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