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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女情迷燒全家3/縱火後私奔成亡命鴛鴦 法庭上為自保開撕互控主謀

發佈時間2026.09.03 06: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03 06:29 臺北時間

呂男在加油站購買汽油後,隨即前往黃家縱火。(翻攝畫面)
攝影
2個人見火勢蔓延,並沒有呼喊家人逃生,也沒有留下來滅火,而是迅速逃到屋外,此時,呂男再點燃另一瓶汽油,朝屋內丟擲,見1樓陷入火海後,呂男騎機車離開,黃女則快跑至呂男租屋處會合。2人簡單收拾行李後,便騎機車到處閒晃,為了逃避追緝、製造斷點,2個人從新北中和騎機車到台中豐原火車站,然後換搭火車、轉客運,最後躲到嘉義一處中古輪胎堆置場。
由於罪證確鑿、2人也坦承犯案,警方宣告破案,並將呂男依公共危險、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黃女則被移送到少年法庭審理。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呂男及黃女卻互推責任,強調對方才是主導者,一個月的愛情根本經不起考驗,瞬間反目。
呂男(圖)供稱女友因不滿父親管教,教唆他縱火。(翻攝蘋果新聞網)
呂男告訴法官,他曾經提醒黃女,縱火可能會波及家中其他人,但黃女卻冷血回稱:「一起送上路,比較有伴!」他是為了保住戀情,才順從配合女友。黃女則表示,是呂男不滿戀情被反對,懷恨在心,才會主導報復,更說呂男才是真正的策劃者,2個人在法官面前撕破臉。
針對這起縱火案,法院審理後認定,呂男、黃女明知屋內有人,也知道潑灑汽油並點燃,可能會造成死亡,仍決定犯案,雖然最後沒有演變成死亡悲劇,但不代表沒有殺人故意,念及呂男認罪、無前科、透過親友投案,良知未泯,最後判他9年10個月有期徒刑定讞;黃女則因未成年,少年法庭審理後,依法並未對外公布刑期。
年輕情侶雖然已為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但看在黃父眼裡,辛苦養大的女兒被愛情沖昏頭,竟放火燒毀全家人遮風避雨的屋子,還想將父親置於死地,已經傷透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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