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會
機車停車格藏「凶器」 無辜轎車只是路過竟然中招了
發佈時間2026.09.03 16:4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03 16:49 臺北時間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該路段,車身遭機車後方突出的鐵架(紅圈)刮傷。翻攝畫面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今天(3日)早上8點多駕車行經基隆路二段某巷弄時,突然感覺右側車身有碰撞,下車查看時,發現一部停放在停車格內的機車,車身後方竟加裝了超長鐵架,該機車停放車格後,鐵架竟還超出格子約50公分,導致他行經該處時未注意而撞上,愛車因此車身有明顯刮傷損壞,令他非常傻眼,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調查,發現曾男當時沿基隆路二段291巷往東行駛,當時沒發現右側路旁的停車格內,有一輛機車後方架設長度過長的鐵架,路過時造成右側車身擦傷毀損。警方首先確認曾男無酒味也沒有酒態,經同意後未實施酒測、駕駛執照正常,行駛該處時也沒有違規情事,案發後,曾男避免其他用路人受害,已先將該機車往前推移。
停放在機車格內的機車,因後方載運鐵架過長,導致行經轎車被刮傷。翻攝畫面曾男轎車右側車身有明顯刮傷痕跡。翻攝畫面警方調查,該機車是一名48歲周姓男子所有,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5款,機車載運物品長度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將依規定處周男300至600元罰緩,後續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仍待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載運物品應遵守相關規定,停車時亦勿超伸停車格範圍,以免影響人車通行、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