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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議員參選人爆偷吃人妻「每週要一次」 搞大肚子還假裝老公陪墮胎!敗訴判決曝光
發佈時間2026.09.09 15:1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09 15:15 臺北時間
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被爆出不倫爭議,法院二審判賠結果出爐。(翻攝自張家閎臉書)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遭控和已婚的女性小編發生關係超過40次,導致對方懷孕後還假冒是對方的丈夫,陪同到婦產科簽名動流產手術。小編丈夫憤而提告張家閎曾參選雲林崙背鄉長,近日投入雲林第四選區縣議員選舉,但卻被爆出涉及不倫爭議,他被控和擔任他臉書小編的已婚女子多次發生關係,還陪同到婦產科假冒女子的丈夫簽名、進行流產手術,女子的丈夫許姓男子憤而提告求償,日前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張家閎一共要賠償對方50萬元,他也透過律師做出回應。
雲林地院判決書指出,女子在張家閎競選崙背鄉長時就加入其競選團隊,擔任小編的工作,選舉結束後仍繼續當他的臉書小編,2人也有金錢上的借款往來。女子表示,她有將結婚的訊息和照片放在臉書並公開,張家閎有加女子的臉書好友,應知她的婚姻狀態,但仍在2024年下半年某時,到女子斗六的住處和她獨處、擁入懷中躺在床上,2人陸續發生40多次性行為,還因此懷孕,由張家閎陪同到醫療機構進行墮胎手術。
然而張家閎始終否認雙方有發生性關係,法院一審認為通姦事實不明確,但擁入懷中的行為已逾越男女社交範疇的親密互動,讓女子丈夫許男精神痛苦、夫妻情分受挫,許男求償100萬元,法院最後判賠30萬元為適當。
張家閎強調自己沒有和女子發生性行為,供稱對方提出的照片是因為當天在外面跑行程很累,女子得知後邀他回家休息,他熟睡後發現女子在拍照、要求她把照片拍照,然後就有本件訴訟。
案件上訴到二審,許男主張張家閎明知女子有配偶,仍與她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子懷孕,還在2025年5月陪她到婦產科,在墮胎患者同意書配偶欄「偽造簽名」,讓女子墮胎,他身心大受打擊,因此與女子離婚,張家閎偽造文書也被提起公訴,許男堅持要求張家閎必須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台南高分院審理,女子在原審證述多次和張家閎發生性行為,從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底,每週見面1、2次,每週至少發生1次性行為,10個月內就有40次以上。她2025年4月底發現懷孕,去墮胎時也是張家閎陪同,因為那段時間她只跟張有過性行為,患者同意書上配偶欄的許男簽名也是張家閎簽的。
台南高分院查證婦產科的墮胎同意書簽名,確認張家閎確實曾假冒許男簽字,認為女子的說法與客觀事實相符,對張家閎辯稱不知女子已婚、未與女子發生性行為的說法不予採信,日前二審宣判張家閎侵害許男的配偶身分法益,應再賠償許男20萬元,不得上訴。
對此,張家閎透過律師聲明表示,他已在訴訟中提出相關證據供法院酌參、維護權益,無奈仍不被法院採納,以致受到不利判決,「對於司法判決結果,本人予以尊重,同時並表示遺憾」,盼紛爭能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