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政治社會

北市鬧區當街侵犯!噁男尾隨下手後歡呼「耶」逃離 女驗出下體撕裂傷

發佈時間2026.09.12 15:2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2 15:27 臺北時間

台北市一名男子當街尾隨女子,趁機伸手襲擊女方私密處,最終被依性騷擾罪判刑。(示意圖,photoAC)
台北市西門町日前發生一起街頭性騷擾案,一名陳姓男子尾隨剛還完YouBike的女子,趁對方拿著包裹沒有防備時,突然從後方貼近並伸手襲擊。女子受驚後立刻轉頭大聲斥責並奮力追趕,陳男見狀不但拔腿狂奔,還一路興奮大喊惡劣至極。
法院調閱監視器看到什麼?
法院調閱監視器畫面證實,陳男確實一路鬼祟尾隨被害人,隨後突然加快腳步貼近,伸手從短褲褲管縫隙迅速碰觸對方私密處約1秒後就轉身逃逸,被害女子反應過來馬上追趕,嫌犯則一邊拔腿狂奔一邊得意忘形地大喊「嗚呼」與「耶」。
驗傷結果?
女子最後沒能追上,但隨即前往警局備案並到醫院驗傷,診斷結果證實私密處有0.3公分撕裂傷,這場驚魂記也讓她留下陰影,因恐懼人群而不敢搭乘大眾運輸。
嫌犯證詞?
不過陳姓嫌犯出庭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在路邊小便,因為聽到被害人議論才追上去理論,律師也跟著護航主張嫌犯從後面拍了女方臀部一下,只是想叫住對方。不過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他確實一路尾隨並突然伸手攻擊,加上被害人的證詞前後一致,且驗傷報告確實有私密處撕裂傷,因此完全不採信他的狡辯。
法官判刑依據?
本案原本是以更重的強制性交罪起訴,但法官考量接觸時間僅隔著內褲一秒且未直接深入外陰部以內,改用性騷擾罪判決,法官重批陳男當街公然隨意玩弄女性身體,逃跑時還得意忘形地大叫,對被害人造成無法抹滅的心靈傷害,加上犯後毫無悔意又未能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