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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門淨地養出「神鬼女出納」!3年狂吞4545萬課金玩遊戲 判囚8年確定
發佈時間2026.09.18 12:3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8 12:39 臺北時間
王女任職正德佛堂期間,擅自侵占佛堂空白支票,3年間總計搬走高達4千多萬元善款。(翻攝自google map)長期投入公益與醫療慈善事業的正德佛堂驚爆重大內鬼盜領案。1名在佛堂擔任財務出納的王雲惠,自民國110年起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擅自侵占佛堂空白支票,並私自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周姓財務長及方姓總財務長等人的印章,短短3年間接連偽造開立109張支票提領兌現,總計搬走高達4,545萬4,474元善款。全案歷經三審審理,最高法院日前駁回王女上訴,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定讞,並宣告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4,466萬餘元。
判決指出,王女自民國107年7月起受雇於正德佛堂擔任文書工作,半年後轉任財務出納,負責保管零用金、記帳及開立應付帳款支票等業務。
未料,她自民國110年7月1日至112年9月6日間,見有機可乘,竟將保管的109張空白支票侵占入己,私自填寫每張17萬至49萬元不等之金額,並盜用主管與負責人私章完成發票行為,再於支票背書轉讓給自己,隨後前往銀行兌現轉存至個人帳戶。直到佛堂負責人察覺帳目有異並提出質問,王女的離譜犯行才終於曝光。
面對司法調查,王女雖對犯行坦承不諱,但上訴時極力辯稱自己長期罹患重度憂鬱症,因生活壓力龐大無處宣洩,才會深陷線上遊戲不斷儲值點數以求紓壓,主張自己是一時失慮,且家中尚有年邁生病的父母及公婆需要扶養,更須定期服用管制藥品,盼法院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予以減刑並宣告緩刑。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女身為財務出納,竟罔顧職責、缺乏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大肆偽造支票嚴重危害票據公信力與金融秩序,犯罪情節非輕。高雄高分院進一步指責,王女盜領鉅款僅是為了滿足個人娛樂與私欲,客觀上毫無足以引起社會大眾同情之處;其家庭與健康狀況僅屬於法定量刑的參考因子,完全不符合減刑要件。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正式駁回上訴,這名掏空佛堂鉅款的女出納確定得入獄服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