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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33隻瀕危豬鼻龜「可賣18萬」!他僅付3萬緩起訴 動保團體轟司法輕縱:變相鼓勵走私
發佈時間2026.09.23 14:4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23 14:40 臺北時間
瀕危保育類野生動物「豬鼻龜」,目前坊間豬鼻龜單隻約5500元。示意圖(翻攝自Garden State Tortoise YT)桃園1名梁姓男子今年5月間透過網路向中國賣家購得33隻瀕危保育類野生動物「豬鼻龜」,並以「家具零件」名義申報進口闖關,所幸在基隆關八里分關開箱查驗時遭海關成功攔截沒入。然而,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此案,考量梁男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且該批活體尚未流入市面,最終僅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並命其向公庫支付3萬元。此項處分引發動保團體強烈反彈,痛批司法體系輕縱走私犯罪,形同對非法市場釋出危險訊號。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對此嚴正表示,這批豬鼻龜未能流入市面,完全歸功於海關同仁的敏銳度與專業攔查,而非走私者良心發現,檢方不應以此作為寬貸理由。
動保團體進一步以市場價值分析,以目前坊間豬鼻龜單隻約5,500元的身價計算,33隻活體黑市總價超過18萬元,然而司法最終裁處的金額卻僅僅3萬元,平均走私1隻的代價不到1,000元。當龐大的走私暴利遠高於違法成本,罰款極易被不法業者視為微不足道的「營業開銷」,完全喪失了法律應有的嚇阻力。
事實上,豬鼻龜作為現存豬鼻龜科唯一的物種,已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瀕危物種,並受到國際公約的嚴格管制。依照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輸入或輸出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至150萬元罰金。
動保團體痛心指出,每1隻走私動物的背後,都夾雜著原棲地盜獵、非法運輸與漫長禁錮的殘酷痛苦,前線海關查驗、專業物種鑑定以及後續繁重的收容安置,更耗費大量國家公帑,司法機關卻長期輕忽野生動物犯罪的深遠危害。
針對檢察體系的處分標準,動保團體沉痛呼籲,法務部與檢察機關應徹底通盤檢討野生動物走私案件的量刑與緩起訴考量機制,切莫僅依循「初犯」、「認罪」等制式標準,而應全面評估涉案物種的瀕危等級、走私規模、規避查緝的狡詐手法與非法產業鏈的關聯性。同時,司法處遇亦應納入保育教育宣導與社會勞動服務,讓處分與社會成本相符,並要求法務部建立且公開野生動物犯罪的司法統計數據,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驗,真正將走私野生動物視為戕害生態與物種存續的嚴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