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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找前夫哥哥協商債務 人妻險遭強姦「我是在替弟弟懲罰妳」

發佈時間2026.09.26 09: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26 09:00 臺北時間

桃園一名女子離婚後,找前夫的哥哥協商婚姻期間的債務問題,結果險些遭到強姦,被判處8個月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遭駁回。(翻攝畫面)
桃園市一名女子小惠(化名)與前夫阿興(化名)離婚後,因為2人有債務問題,小惠便找來阿興的哥哥阿慶(化名)協商,未料雙方見面後,阿慶竟要求小惠脫下衣服,還揚言要拿剪刀剪破衣服,脅迫小惠要與他發生關係,最後猥褻小惠得逞。阿慶還說:「我在替我弟懲罰妳。」小惠事後不甘受辱告上警局,阿慶一審遭判8個月徒刑,上訴至高等法院遭駁回,但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4月間,小惠與阿興離婚後,由阿慶負責協商小惠和弟弟婚姻期間的債務問題,雙方相約在阿慶住處見面,小惠的男友開車送她赴約後,則在樓下獨自等待。
結果小惠上樓後,阿慶先質疑她為何交新男友,接著突然要求小惠脫衣服,小惠驚嚇之餘,趁機按下手機錄音鍵,阿慶則不斷說:「脫掉衣服,快點,我想多看一點」、「你自己脫,快點。」阿慶還恐嚇:「快點,不然我拿剪刀剪掉衣服,讓妳不能穿,」甚至說:「我要上妳,幫我解,解好我就讓妳走。」並撫摸小惠胸部及下體。
小惠不斷哭喊:「不可能,你走開。」阿慶則說:「我不管,妳都可以跟別人上床了。」小惠眼見阿慶不死心,於是作勢割腕,阿慶才罷手。小惠哭著說:「你怎麼這樣子對我、還搞強姦。」阿慶卻狡辯:「我強妳個頭啦,我是在替我弟懲罰妳啦。」小惠後來安全離開,在男友陪同下到警局報案,全案經檢警調查屬實,對阿慶依家暴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阿慶坦承不諱,並與小惠達成和解,一審桃園地院最後將阿偉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阿慶上訴至二審,遭高等法院駁回,仍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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