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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喊冤沒打騷擾電話!告柯建銘求償100萬 二審敗訴確定免賠
發佈時間2026.10.07 13:5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07 13:55 臺北時間
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羅智強上訴,認定柯建銘發言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且屬於合理評論,判決柯建銘免賠,全案確定不得上訴。(鏡報林煒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控他撥打無聲電話干擾發言,憤而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駁回羅智強的上訴,認定柯建銘的發言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且屬於合理評論,判決柯建銘免賠,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整起事件源於去年5月15日的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柯建銘在發言時屢遭未顯示號碼的來電打斷。柯建銘當場將矛頭指向在場的羅智強,批評羅智強總在關鍵時刻偷偷打電話干擾,要他「不要耍這種小手段」。羅智強當下嚴詞否認,事後也提出通聯紀錄自清。然而,柯建銘在同年6月接受媒體聯訪時,依然堅稱「我就知道是羅智強打的」,甚至開嗆「是男人就認」,引發羅智強不滿。
羅智強主張,台北地檢署後續已經查明,狂打上百通騷擾電話給柯建銘的是一名陳姓男子,且陳男在事發當天下午也確實有撥打紀錄,檢方已將其起訴。羅智強認為柯建銘在得知真相後,仍持續透過媒體發布不實指控,蓄意誤導輿論,嚴重貶損其社會評價與名譽,因此訴諸法律求償。柯建銘則反駁,當天的發言是為了維護身為立委的完整發言權,事後受訪也只是重申立場,並未逾越立委職權範圍。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判羅智強敗訴,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勘驗立法院會議錄影畫面發現,在事發前一週的黨團協商中,柯建銘發言時手機也曾響起,當時羅智強恰巧低頭在桌面下使用手機。法官認為,立法院黨團協商涉及重大公共議題,具備高度公益性,柯建銘是基於親身經歷與現場狀況,主觀確信來電者為羅智強,進而發表維護自身發言權的言論,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的合理評論。
高院進一步指出,根據司法院釋字第435號解釋,立委言論免責權應作最大程度的保障。柯建銘在議場內的言論未有蓄意肢體動作,未逾越職權行使範疇;事後在媒體鏡頭前的回應,也是基於羅智強在臉書重提爭執後,針對立委職權直接相關事件的附隨行為,同樣受憲法言論免責權保護。基於上述理由,高院認定柯建銘的言論不具違法性,駁回羅智強的上訴,全案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