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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典當未過戶淪車手取款專車 他含淚吞145張罰單共34萬元

發佈時間2026.10.09 09: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09 09:00 臺北時間

彰化一名男子將愛車典當給當鋪後無力贖回,結果車子被當鋪賣掉後未辦過戶,導致車子被詐騙集團作為犯做工具,9年內累積各式罰單共34萬元,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催繳後,男子答應分期償還。(彰化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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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施姓男子9年前因經商失敗,以致積欠勞保及健保費,無奈之下便將座車典當換現金,但他卻未辦理車輛過戶,結果車子竟被詐騙集團用來作為犯罪工具,甚至累積包括汽車燃料費、牌照稅及交通違規罰鍰等共145張罰單,罰款34萬元左右,經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多次現場訪查催繳,並調查施男財產後,施男也答應繳納,並申請分18期清償欠款。
彰化分署指出,施男到案後表示,2017年間,他因經商失敗,為周轉現金才將車輛典當給當鋪,之後因無力還款,當舖便將車輛變賣,結果新車主未辦理過戶,而該輛車之後又被多次轉手,但車主姓名仍是他。
彰化分署表示,直到2025年間,施男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後,他才知道典當的車遲遲未過戶,且已遭詐騙集團用來做為車手的交通工具,並累積大量罰單,燃料稅、牌照稅等,總金額約34萬元左右。
彰化分署強調,法治社會不容挑戰,不論是交通違規、牌照稅費、勞健保費等,民眾均應依法履行,而施男到案後也展現面對債務的悔意與誠意,為兼顧法律執行力與施男經濟負擔,彰化分署也核准施男分期繳納罰款,以每月繳納2萬元的方式,共分18期繳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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