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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阿達、唐禹哲等9藝人全緩刑 廖人帥判1年10月
發佈時間2026.10.20 15:5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20 15:55 臺北時間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涉案9名藝人全數被判緩刑。其中刑期最重為廖人帥(圖)遭判1年10月。(鏡報李智為)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阿達(昌璟翔)、唐振剛、導演廖人帥、唐禹哲等9名藝人,涉嫌透過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以不法方式逃避兵役遭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宣判,連同5名素人役男共14人,分別被判處6月至1年10月徒刑,其中13人獲緩刑,判決仍可上訴。
本次首波宣判的9名藝人均認罪,表示在檢警發動拘提、搜索等偵查行動前主動自首,且配合調查、表達悔意,請求法院給予緩刑。判決結果中,廖人帥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唐禹哲判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30萬元及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
阿達判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100萬元及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唐振剛、李唯楓、邱昊奇及鄒宗翰則分別被判1年4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50萬至80萬元不等及提供義務勞務。
法院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罪,判處5名素人役男相應刑責,14人中共13人獲緩刑,另1人可易科罰金。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則因14項不正變更體位罪,各被判處1年4月至2年不等徒刑,因另有案件尚在審理,法院尚未定應執行刑。
據了解,涉案役男透過介紹認識陳志明,以10萬至30萬元不等代價,涉嫌利用他人配戴24小時血壓監測器,偽造病歷以逃避兵役。至於王大陸、王子、坤達、書偉、陳柏霖、修杰楷、陳零九及薛仕凌等涉案藝人,案件仍在審理中,後續進度有待法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