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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碩生與教授翻臉 挖出外遇醜聞指小三是「師渣」

發佈時間2026.10.24 14:3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24 14:30 臺北時間

高雄某國立大學一位碩士在職專班女學生,因作品爭議與指導教授翻臉,挖出教授過去外遇女教師醜聞,還指女教師是師渣,被女教師告上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女教師敗訴。(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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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國立大學一名碩士在職專班的女學生小惠(化名),因作品爭議與指導她的吳姓教授鬧翻,小惠事後在班級LINE群組內竟爆料兼任女教師是吳姓教授的「小三」,還直指女教師是「師渣」,女教師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60萬元,但法官調查發現,吳姓教授與女老師這段往事過去真的上過新聞,當年的媒體還製作「關係圖」,因此認定小惠已合理查證,判決女教師敗訴。
這起案件是因為就讀高雄某國立大學碩士在職專的小惠,就讀期間由吳姓教授負責指導,但雙方後來因作品問題嚴重分歧,爆發衝突,吳姓教授直接要小惠找其他教授指導。
小惠事後多次向校方與教育部反映,同時將申訴內容製作成PDF檔案,並在班級群組發送截圖,她甚至在群組爆出驚天大料,指一名兼任女教師是吳姓教授的小三,仗著她與教授的關係拿到教職,還形容女教師是「師渣」。女教師看到言論後提告,指小惠的言論讓她名譽盡毀,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小惠辯稱是吳姓教授先在群組發文壓迫,她為了自衛與澄清才傳送檔案,她表示,她的作品內容全是參考過去的權威媒體報導,絕非憑空捏造,況且大學教師的操守與教學品質攸關學生權益,屬於公共利益,可以公評。
高雄地院法官調閱資料後赫然發現,吳姓教授與女教師的過往外遇,過去確實有新聞媒體大篇幅報導,法官認為小惠信賴公開的媒體資料,已經盡到合理查證義務。
法官最終認為,小惠在群組發表的言論雖然較為尖酸刻薄、讓女教師聽了不舒服,但並未超越合理諷刺的範疇,考量言論自由應給予較高程度保障,判女教師敗訴,小惠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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