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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亂倫小姨子!小外甥全程目擊「媽媽被壞壞」 台南色姊夫殘留DNA成鐵證
發佈時間2026.11.05 18: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1.05 18:13 臺北時間
台南1名女子玟玟(化名)跨年夜受邀至姊夫家聚餐,卻沒想到席間喝醉,慘被姊夫趁人之危,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Freepik)台南1名女子玟玟(化名)跨年夜受邀至姊夫家聚餐,卻沒想到席間喝醉,慘被姊夫趁人之危,性侵得逞,期間還被玟玟的孩子撞見亂倫,並童言童語說出「二姨丈壞壞」,才讓整起案件曝光。
根據判決書指出,玟玟2024年跨年夜當晚,帶著孩子前往位於台南市永康區的二姊夫家共進晚餐,席間雙方喝酒,玟玟事後因酒醉意識模糊,由二姊夫阿彥(化名)騎車協助搭載孩童,玟玟則獨自騎機車跟在後方,然而,喝醉的玟玟騎到住家門口便摔倒在地,當時已酒醉到雙腳無力、無法自行起身,最終由姊夫攙扶進屋後,卻沒想到姊夫竟趁著孩子上樓洗澡、四下無人之際,對癱軟無力的玟玟性侵得逞。
全案破案關鍵全因玟玟孩子案發時,全程目睹生母遭侵犯,隔天醒來後向母親童言童語地訴說「二姨丈對媽媽做壞壞的事情」,玟玟事後驚覺有異,強忍情緒與內心煎熬下,於案發後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並確認在內褲上驗出與二姊夫相符的DNA型別
一審阿彥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民事庭法官審理時,姊夫雖辯稱是因為受到小姨子言語刺激才在一旁自行解決,矢口否認性侵,但因說詞反覆且漏洞百出,法官並不採信他卸責之詞,最終法官考量雙方具有親屬姻親關係,並衡量雙方經濟狀況、社會地位與加害情節後,判決姊夫應給付小姨子7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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