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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網友性侵15歲少女!丟300元買避孕藥

發佈時間2026.05.31 11:3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31 13:00 臺北時間

2024年11月間,苗栗一名15歲少女搭乘火車,準備前往台中訪友,卻不慎在豐原站下車,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詢問網友有無提供暫歇處,卻遭朱姓男子載回住處侵犯,事後還丟300元給少女買避孕藥,少女直到某次就醫時,才透露遭性侵,案件因此曝光。台中地院一審,依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朱男3年8月;案件上訴二審高分院,法官審酌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徒刑,可上訴。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2024年11月間,苗栗一名15歲少女搭乘火車,準備前往台中訪友,卻不慎在豐原站下車,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詢問網友有無提供暫歇處,卻遭朱姓男子載回住處侵犯,事後還丟300元給少女買避孕藥,少女直到某次就醫時,才透露遭性侵,案件因此曝光。台中地院一審,依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朱男3年8月;案件上訴二審高分院,法官審酌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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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遭朱姓男網友性侵,二審因達成和解,法院改判朱男2年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少女於前年11月間,搭火車要到台中訪友,不慎在豐原站下車,卻被網友朱男載到住處侵犯,事後還丟給少女300元「買避孕藥」。同月間,少女因腹痛前往醫院就醫,期間向社工透露遭性侵,院方隨即通報警方介入調查。台中地院一審,認為朱男為滿足個人私慾,無視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雖坦承犯行,但未與對方達成和解,因此判3年8月。案件上訴台中高分院,因雙方達成和解,改判朱男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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