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閃教召被通緝3次…超白目後備軍人才現身

發佈時間2026.09.04 13:4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04 15:30 臺北時間

高雄劉姓後備軍人過去就因搬遷未申報居住地,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觸法,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未料,劉男又再犯,審理期間,還因未到庭,被三度通緝,法官認為,他耗費相當司法資源,犯後態度不佳,審理後,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後備軍人搬遷未申報居住地,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觸法,審理期間,被通緝3次才到庭。(示意圖/AI製圖)

高雄劉姓後備軍人過去就因搬遷未申報居住地,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觸法,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未料,劉男又再犯,審理期間,還因未到庭,被三度通緝,法官認為,他耗費相當司法資源,犯後態度不佳,審理後,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為後備軍人,設籍於高雄市,2021年因未實際居住於戶籍地,導致未能收受高雄市後備指揮部所寄發的教育召集令,遭到通緝;該案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確定。

有過先前的經歷,劉男2023年依舊未依規定申報,再度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最終放鳥「鳳雄營區」再度被依法送辦。

偵查期間,劉男都坦承犯行,被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罪起訴。

未料,劉男在審理期間,經合法傳喚均未到庭,經2次通緝到案並限制住居於其陳報居所,還無故離去限制住居地址,也未聲請變更限制住居地址而行蹤不明,直到第3次通緝到案始坦承犯行。

劉男自陳,高中畢業、從事物流業、月收入約3至4萬元;法官認為,他耗費相當司法資源,犯後態度不佳,妨害國家兵員召集與兵役制度有效管理,並影響國軍對於後備軍人教育、訓練。

法院審理後,將劉男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職場老鳥透露:40歲後不再追高薪「這類人」更讓人羨慕…吸引一票人共鳴
現役軍人淪詐欺犯!怕被抓去關逃出「堅實部隊」長官傳訊息…都不讀不回
不顧她喊:不要!為逞一時情慾侵犯閨蜜…國中同窗關係生變賠35萬求原諒
把醫院廁所當砲房!小情侶「偷嚐禁果」早晚各激戰一次…她媽媽發現氣炸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