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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過世…母告訴兒:爸爸是別人!真相超綠

發佈時間2026.09.13 13:5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3 16:00 臺北時間

苗栗一名男子小明因母親告知,驚覺扶養他長大的父親並非親生,經DNA鑑定確認與另名男子具99%親緣關係。小明為釐清血緣與法律身分,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聲請。由於法定父親已於2022年過世,由檢察官擔任被告,檢方對鑑定結果無異議。法院審酌戶籍資料及科學鑑定報告,認定小明確非母親與前夫所生,最終裁定准許其聲請,恢復真實身分關係。此判決突顯現代醫學鑑定在法律身分認定中的關鍵作用,全案仍可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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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男子的生父於24年前跟母親離婚,又於4年前過世;某天媽媽突然告訴兒子,生父另有其人。(示意圖/AI製圖)

苗栗男子的生父於24年前跟母親離婚,又於4年前過世;某天媽媽突然告訴兒子,生父另有其人,還找來真實的生父進行親子血緣鑑定,確認直系親緣關係的機率達99%,因此提起否認子女聲請,法院綜合相關證據,認聲請合法有據,裁定准許確認他非母親與前夫受胎所生之子女,全案可抗告。

裁定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女子小花(化名)於1983年5月結婚,並產下孩子小明(化名),夫妻於2002年7月離婚,依民法受胎期間規定,受推定為小花與小綠的婚生子女。

小綠於2022年2月過世,母親小花突然告知兒子小明,他的生父並非小綠,而是另名男子,且雙方於2024年2月間,跟生父接受親子血緣鑑定,認定兩人直系親緣關係的機率達99%,確認兩人的血緣關係。

關於此案,小明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聲請,由於「法定」的生父小綠已死亡,作為被告依法,以檢察官為被告;然而,面對這起聲請案,檢方並無爭執,也同意法院依血緣鑑定報告裁定。

法院依據戶籍資料、DNA鑑定報告等事證,認定現代醫學鑑定精確度高,確認小明的生父非小綠,認聲請合法有據,裁定准許確認他非母親與前夫受胎所生之子女,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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