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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北市議會爆醜聞 前議員助理涉性侵女同事

發佈時間2019.03.15 07: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廖男前年11月2日,趁女同事借宿和式房時,2度性侵得逞。
台北市議會驚爆議員男助理性侵女助理的醜聞!本刊調查,事件發生在1年多前,男助理趁女助理借宿時性侵得逞,女助理怕丈夫誤會,不敢報案。事後服務處主任察覺女助理情緒不穩,追問之下得知真相,並向上通報。議員擔心事件曝光影響連任選情,於是私下調解,由男助理簽下悔過書,先支付5萬元給女助理和解,並口頭承諾選後另行補償,把醜聞壓了下來。後來,議員沒連任,男助理擺爛不賠償,甚至對外放話說被女助理仙人跳,女助理忍無可忍,決定向本刊爆料。
已婚的輕熟女小慧(化名)原本是台北市議會1名男議員的助理,由於該名議員在九合一選舉中沒連任成功,所以她在去年底離開服務處。不過,小慧日前在友人陪伴下,向本刊自爆她任職助理期間,遭同事性侵的驚人內幕。
台北市議會大門被多名命理師認定風水不好,經常發生緋聞、醜聞。

扮暖男 開車陪跑攤

小慧透露,她是受男議員的服務處主任推薦,才去當議員助理,主要工作為處理選民服務、陪議員跑行程。就職不久,廖姓男助理就對她獻殷勤,還常開車載她到選區走動。由於廖男比她年長很多,小慧不疑有他,只是把對方當作大哥看待。
廖姓助理以小慧騎機車上下班、家太遠等理由,多次邀小慧到他家過夜。
住家距離議員服務處很遠的小慧,每天要騎1個多小時的機車上下班,有時跟議員跑攤到深夜,隔天一早,天還沒亮就又要出門跑行程,如果碰到寒流、下雨,更是苦不堪言;廖男知道她的苦處,多次邀請小慧到他家過夜。
小慧回憶當時廖男告訴她:「我家離服務處開車不用半小時,隔天妳還可以搭我的車上班,而且我跟媽媽一起住,妳不用擔心啦!」雖然如此,小慧總覺得不妥,始終婉拒。
不過,前年中某天深夜,小慧與廖男陪議員跑完攤,當時下著傾盆大雨,小慧在餐會中也向不少樁腳敬酒,有點醉意,因隔天一早又有重要行程,考量便利及安全,小慧終於同意到廖男家裡過夜。
小慧告訴本刊:「廖男家有點偏僻,但他的確跟媽媽同住,只是廖男睡在2樓、廖母睡3樓,我則被安排睡在廖男房間隔壁的和式房。廖男很安分,沒對我怎麼樣,隔天一早還開車載我一起跑行程。」
第一次的經驗,讓小慧對廖男降低了戒心。不久後,小慧又因類似狀況,二度到廖男家過夜,這次同樣沒發生任何事情。小慧認為,廖男應是正人君子,對他也越來越信任。

趁借宿 夜性侵二次

不料,前年11月2日,小慧第三度在廖男家過夜時,卻慘遭性侵,甚至「無套內射」,讓她幾乎崩潰。
廖姓助理的家位處偏僻,小慧在廖家遭性侵後,因人生地不熟,不敢逃離。圖為廖家附近區域。
小慧回憶說:「那天晚間10點左右,我被廖男載回他家,我們看了一下電視就各自回房。在我快睡著時,不能上鎖的和式房門被廖男打開,接著他朝我撲過來,對我上下其手。當時我嚇傻了,因為怕他傷害我,也不敢大聲呼救,只能用力推開他,但他力量很大,很快就把我制伏,然後開始性侵。」
小慧說:「廖男很惡劣,連續性侵我2次,不但沒戴保險套,還射精在我體內,我求他不要,但他根本不理會。事後,他安撫我說,如果有了(懷孕),他一定會負責,還要我跟老公離婚,跟他在一起。」
廖男曾多次代替議員參與會議,在地方小有知名度。(當事人服裝已經變色處理。讀者提供)
小慧告訴本刊,因案發是三更半夜,加上廖男家很偏僻,人生地不熟的她不敢逃跑,直到隔天才搭廖男的車回服務處。為了避免懷孕,小慧還到藥房買事後避孕藥服用。
遭受屈辱的小慧,本來想要跟服務處主任及議員投訴,甚至報警,但擔心老公誤會、婚姻觸礁,百般掙扎後,決定隱忍下來,並開始與廖男保持距離。
廖姓助理與小慧的議員老闆,在去年底的九合一選舉中連任失敗,黯然離開政壇。圖為開票資料畫面。
但此後小慧工作情緒不穩,與廖男幾乎沒互動,2個月後,服務處主任察覺有異,私下詢問小慧,才知大事不妙。
由於小慧與廖男2人都是經由服務處主任介紹進入服務處工作的,為了安撫小慧,服務處主任先包了5萬元的紅包給她,希望她不要聲張,之後便向議員通報。

議員知 出馬做調解

由於九合一選舉年底將至,議員擔心服務處醜聞曝光會衝擊選情,便找了小慧、廖男、服務處主任到辦公室協調,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廖男去年一月簽下悔過書,承諾支付小慧五萬元和解金、離開服務處。
在議員強勢主導下,廖男簽了悔過書,坦承對小慧「性侵得逞」,並承諾在當月底前,支付5萬元和解金給小慧,並離開服務處,以換取小慧「放棄法律追訴權」。
為了表現誠意,廖男還口頭表示,因為手頭較緊,沒辦法一次支付太多現金,所以等到選後會包大紅包給小慧當作補償,而服務處主任先前包給小慧的5萬元,選後他也將一併還給主任,希望小慧能夠原諒他。
雖然心有不甘,但看在議員親自出馬調解的份上,小慧無奈接受,並以相對人的名義在廖男的悔過書上簽名蓋手印,至於議員、服務處主任則分別以調解人、見證人的名義簽名畫押。
小慧原本以為事情就此落幕,不料,廖男離職不到1週,又在議員同意下,回到服務處上班,完全違背了悔過書的條件。
好不容易不必再面對加害者的小慧,這下又得重新調適,讓她一度萌生辭意,但為了幫議員拚選舉,也為了五斗米,只能咬緊牙關,繼續與廖男當同事。不過,小慧再也不跟廖男互動。
性侵案爆發後2個多月,議員找來2名當事人、服務處主任私下調解。

無悔意 稱遭仙人跳

年過50的廖男,遭指控涉嫌性侵女同事。(當事人服裝已經變色處理。讀者提供)
議員後來沒連任,小慧、廖男和服務處主任只能另謀出路,但讓小慧無法接受的是,選後廖男不僅沒信守承諾另外補償她,甚至還對外放話,說當初根本是小慧勾引他,他才是仙人跳的被害者。
小慧質疑,當初議員、服務處主任要求廖男選後另外賠償她,應該是怕她在選前對外爆料,衝擊選情,才畫個大餅讓她保持沉默。如今議員連任失敗,廖男無所忌憚,也算準小慧有老公、小孩,而且收了和解金,為了名節,應該不敢報警、提告,因此不願意再賠償。
更離譜的是,連悔過書中清楚記載,由服務處主任「協助支付」小慧的5萬元,廖男也沒還,讓主任成了冤大頭。小慧告訴本刊:「已準備對廖男提告,要讓他接受法律制裁。」

性侵案 追訴期20年

根據《刑法》規定,性侵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被害人沒提告,檢警也能夠主動偵辦。依法,對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期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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