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6.25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駐地性侵、猥褻女童、偷情同事 警界性醜聞連環爆

狼警(左)用最新蘋果手機當誘餌,多次與同居人年幼的女兒(右)發生關係,從女生國小5年級一直到國中。
狼警(左)用最新蘋果手機當誘餌,多次與同居人年幼的女兒(右)發生關係,從女生國小5年級一直到國中。
警界再傳性醜聞。本月初,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在分局寢室性侵一名女子的案件曝光,引發軒然大波,不僅如此,北部某分局也驚爆一名員警以最新的蘋果手機當作誘餌,多次與同居女友未滿14歲的女兒發生性關係,全案偵辦中。另有已婚的台中霧峰分局員警與單身女同事偷情,女同事的父親發現後,要求他與女兒分手,卻反遭員警控告,行徑十分誇張。
真是多事之秋!警界接二連三爆發與性有關的風紀問題,第一起事件發生在北部,加害者是某分局基層員警,多年前開始以最新的蘋果手機當誘餌,數次與同居女友的女兒發生性關係,當時被害人僅國小五年級,對性根本懵懂無知,加上「警察叔叔」正義凜然的形象,讓她以為自己墜入愛河,瞞著媽媽跟警察叔叔「交往」,直到上國中,醜聞才意外曝光。
警界性醜聞連環爆,近期傳出2起警察性侵案。(示意圖,pixabay提供)

做完那件事 給最新手機

本刊調查,被害女生因為常換手機,而且用的都是蘋果最新、最貴的手機,讓同學非常羨慕,某天閨密追問手機來源,被害女生基於信任,偷偷告訴閨密手機是警察叔叔送的禮物,並透露只要做完「那件事」,就會獲得最新的蘋果手機作為獎賞。
被害女生的閨密回家告訴家長,家長大吃一驚,馬上告知導師;導師隔天就詢問女生「警察叔叔」的事,確認真相後,立刻通報校方,也在第一時間告知被害女生的媽媽;校方則依規定通報教育局,轉報社會局,另因加害者是警察,社會局也通知警察局。事後,媽媽帶著被害女生到轄區警局報案,正式完成被害人筆錄,對於同居男友性侵女兒非常生氣,也十分自責。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在局內寢室性侵女子,已遭拔官送辦。(翻攝中正一分局官網)
警察局接獲社會局通知,立刻約談該名警員,員警坦承與同居女友的女兒發生多次性關係,但強調2人是「情侶關係」,還說真的很愛被害女生,也會帶她四處遊玩,看到她高興,他也覺得很高興,雖然一度認為自己不該愛上女友的女兒,但實在情不自禁,所以越陷越深。
遭長官約談後,該名員警立刻申請退休,但遭警局拒絕,他隨即遞報告辭職,警局隨後召開考績會,以他涉及重大刑案、嚴重影響警譽為由,記2大過免職。案發時間內曾是該名員警主管的二任隊長,也遭連帶處分,各記過一次。至於所涉妨害性自主案,現由地檢署偵辦中,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最重可判處10年徒刑。

局內求陪喝 遭拒竟硬上

第二起警界性醜聞,是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陳彥錦,在分局寢室性侵女子,由於地點敏感,引發軒然大波,陳也立刻遭到停職。
陳彥錦涉嫌在中正一分局(圖)2樓寢室性侵,引發軒然大波。
本刊調查,上月30日深夜,陳彥錦在隊長室值班時違紀喝酒,並以談事情為由找來一名女子,還要求陪喝,但遭拒絕,沒想到陳酒後亂性,竟強拉該女進寢室性侵得逞。被害女子隔天到婦幼警察隊報案,此事因而曝光。
不過,督察人員調查時,陳彥錦卻自稱與被害女子有感情糾紛,除了刻意將該女誤導為他的小三,還強調是你情我願。為了釐清案發經過,督察人員調閱分局二樓、偵查隊辦公室裡外的監視器畫面,確認是陳用暴力將被害人拉進寢室,屬暴力脅迫,戳破陳的謊言。
針對這起重大性侵案,台北市警局除了將陳彥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也將他調離偵查隊長職務,並記1大過停職,至於他的長官、中正一分局分局長陳明志也遭連帶處分,記過2次。市警局並下令全力維護被害女子的權益,除要求中正一分局協助籌措律師費用,也將提供人身安全保護。
北市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原是明日之星,卻因酒後亂性,自毀前程。
本刊調查,陳彥錦畢業於警察大學刑事研究所,曾任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的隨扈,老婆從事教職,2人育有小孩,家庭幸福美滿,不過,他轉任刑事警察局後,曾傳出酒後性騷擾女記者及同事的老婆,但因事情沒鬧大,2015年降調台北市警局,並未遭懲處。
2016年陳彥錦升刑事警察大隊專員,2年後再升為刑大偵五隊隊長,2020年調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隔年調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
遭性侵的被害女子身心受創,承受極大壓力。(示意圖,pakutaso提供)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去年3月,陳彥錦曾多次在深夜約一名女報案人到分局,該女不堪其擾,透過管道向當時的市警局長陳嘉昌檢舉,陳嘉昌致電陳彥錦詢問原因,並要他注意言行,但僅口頭告誡,並未處分,沒想到陳彥錦沒學乖,1年多後闖下大禍,自毀前程。

外遇女同事 事發告其父

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圖)遭控包庇外遇男警,引發爭議。(翻攝霧峰分局官網)
第三起警界性醜聞,則是外遇案。台中一名已婚男警偷吃單身女同事,離譜的是,女方父親發現後要求2人分手,竟遭男警提告。
60歲的王先生告訴本刊:「霧峰分局林姓員警明明有家室,卻跟我女兒發生性關係,我投訴分局,也找林談判,沒想到分局包庇,林還反告我!」王說,他與林談判時,除了要求林跟女兒分手,也要求對方捐款給家扶中心,沒想到林事後竟在LINE對話故意埋下伏筆,套話讓他說出60萬元的金額,再以此控告他妨害名譽、恐嚇取財,所幸檢察官明察,最後不起訴。
王先生的不起訴處分書清楚記載女兒與林姓已婚男警的鹹濕對話。(讀者提供)
讓王先生不滿的是,不起訴處分書清楚記載林與女兒的鹹濕對話,例如林說:「我是胯部疼痛、張太開。」王女回:「你幹嘛沒事張那麼開,我有那麼胖嗎?」林再回:「我的太短吧、這樣比較裡面…真的有高潮嗎?怎麼會願意跟我發生關係…其實我很怕耽誤你。」檢察官以此認定2人有染,但霧峰分局卻視而不見,僅聽信林一面之詞,一味認定王是來詐財。
針對王先生的指控,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這是他就任前的事,當時督察組希望王先生提供資料,但遭拒絕,分局有派靖紀小組調查,不過未發現證據,當事人也否認,故僅將林記申誡處分。對此,王先生完全無法接受,「我有出示林跟我女兒的鹹濕對話讓督察組人員看,只是沒把截圖傳給他們,況且調查是警察的專長,難道要我抓姦在床才能辦?」
王先生(圖)不滿林姓員警與他女兒偷情還告他,特地到霧峰分局門口抗議。(讀者提供)
本刊調查,台中市警局曾有男警被檢舉與單身女警有染,督察室大動作派人跟監,發現他們共處一室後,立刻召開人評會,逼男警提早退休,反觀霧峰分局僅將林記申誡,難怪被質疑包庇。
王先生告訴本刊,林告他的證據包括他在分局門口抗議的畫面,分局不但包庇違反風紀的員警,還提供畫面讓林告他,令他無法接受。王強調,除非分局給個交代,否則他一定抗議到底。
★《鏡週刊》關心您:
  •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