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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暫解除限境 赴越南投資商港

發佈時間2018.03.06 13:0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台北地院裁准東森集團創辦人王令麟,3月24日至4月1日可以出境,擔保金為1億元,另由委任律師謝協昌為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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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集團創辦人王令麟,涉嫌透過員工行賄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人,已遭台北地院限制出境,因全案審理已告一段落,王令麟以帶團赴越南投資考察為由聲請解除制出境,台北地院考量全案涉嫌行賄金額約22萬元,且王令麟南向投資,對促進我國的國際商務交流當有助益,今(6日)裁准他3月24日至4月1日可以出境,擔保金為1億元,另由委任律師謝協昌為擔保人。
王令麟在今年2月13日具狀以其有親自出席國際商港開發計畫,聲請暫時准他解除限制出境並免至派出所報到,並提出他任職的東森國際倉儲事業簡介、相關計畫書、越南河靜省人民委員會、經濟區管理處邀請函,指出自己要到越南投資拚經濟,生意談好了就會回國,自己不可能逃亡。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王令麟擔任參訪團團長,至越南河靜省各經濟區、工業區進行考察及了解碼頭、物流、農業、養殖等領域的投資環境,對促進我國的國際商務交流,當有助益,法官認為,王令麟於參訪團所任職務,及考察的目的在於了解現地投資環境,王令麟的確有到場出席而出境的必要。
裁定書指出,王令麟所涉犯罪事實參部分,當事人所聲請傳喚證人之交互詰問程序已在今年1月31日完成,而檢察官、其餘被告及辯護人截至目前,也無就此犯罪事實部分有何其他調查證據的聲請,王令麟如果在這月底出境,無礙本案的訴訟程序及證據調查進行。
法官認為,王令麟所涉嫌行賄金額約22萬元並不高,王令麟出境時間共9天並不長,今天裁准王令麟以1億元擔保後,自今年3月24日起至4月1日暫解除限制出境,並責付謝協昌律師,由律師陪王令麟同一起出、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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