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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視同殺人 法務部擬修法訂0.75mg為門檻

發佈時間2019.02.12 11: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陳男早就因為連續兩次酒駕吊銷駕照,農曆年前竟又喝酒開車害死兩命。(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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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事件頻傳,毀害無數家庭,目前法務部已著手研議修法,打算將酒駕致死行為改採「殺人罪」究責,並擬用酒測值0.75mg/L為基準,區別酒駕殺人與公共危險罪的不同,法務部今(12日)將開會討論細節,預估草案會在本週出爐。
今年農曆春節前夕,再傳出48歲陳姓酒駕累犯撞死2名機車騎士,一次毀了2個家庭,引發社會震怒,行政院長蘇貞昌也為此在臉書上痛斥「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
法務部檢察司指出,據警大教授蔡中志的研究文獻顯示,當酒精濃度達0.25mg/L,肇事率是一般人的2倍;若達0.50mg/L,肇事率變7倍;若高達0.75mg/L者,會產生明顯酒醉狀態、步履蹣跚,肇事率則高於一般人25倍,因此擬以酒測值0.75mg/L做為判定酒駕殺人與公共危險罪的門檻。
此外,法務部檢察司表示,修法也要考慮比例原則,除利用酒測值區分酒駕殺人與公共危險罪,刑責要訂定在《刑法》的殺人罪章或公共危險罪章,則還在研議當中。
而先前法務部曾提出在酒駕犯的車輛加設酒精鎖建議,法務部檢察司認為不是不可行,但也考慮是否可針對酒駕犯的緩起訴或緩刑條件中要求加裝酒精鎖,只是車輛涉及交通部法規與行車安全等層面,未來會再跟交通部商討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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