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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棍棒毆臀、中午罰跑操場 國小桌球教練遭解聘

發佈時間2019.03.18 14: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有家長申訴,內湖國小桌球隊2名教練嚴重體罰學生,學校調查後將其解聘。(翻攝內湖國小桌球隊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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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內湖國小桌球隊2名林姓、劉姓兼任教練,指控體罰其指導的學生,不僅抓學生耳朵導致學生挫傷瘀青,還持棍棒打學生臀部,叫學生中午跑操場等嚴重體罰行為。案件經家長向人本基金會申訴,內湖國小校內也確認2名教練確實有此作為,因此將2人予以解聘。
據人本基金會表示,林姓教練、劉姓教練經學校調閱桌球練習場的監視器發現,除了不當的體罰行為外,還會常罰學生跳波比跳(Burpees),有人最高遭罰跳36下;甚至還發現劉姓教練曾於訓練時對某生的臉發球2次,因此遭學校解聘,並經教育局核備。
人本基金會指出,教練體罰學生案例不勝枚舉,如去年宜蘭縣體操隊教練對學生體罰、性騷擾;2015 年時,國台教大學實小的桌球教練罰學生上下樓梯 60 趟,造成學生雙腿筋膜發炎案,教育部因此將「上下樓梯」列入學校訂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的體罰注意事項之一。
現行教育部認定的體罰標準表,人本基金會呼籲修政相關規定。(翻攝教育部網站)
人本基金會呼籲,教育部應修訂相關法令,明確規範專任教練、兼任教練、社團指導教師等均應嚴守禁止體罰, 並明訂體罰應予解聘。並將兼任教練、社團指導教師納入「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的規範內,學校聘用教練、社團指導教師仍應查閱上該資料庫,勿使其成為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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