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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單月超時工作101小時 南山人壽遭開罰120萬

發佈時間2020.08.24 16:3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南山人壽違反勞基法,因情節重大加上非初犯,判罰鍰120萬元。
攝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4)日公布違反勞動法令的雇主名單,其中南山人壽未經工會同意,擅自延長勞工工時,甚至有一位員工單月工作超時101小時,加上南山人壽並非第一次不顧勞工權益,遭判罰120萬元。
勞工局指出,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76家,再來為出勤紀錄缺失,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38家;使勞工超時工作有35家;最後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共有2家。
而這次名單出爐,南山人壽保險公司《違反勞基法》,因情節重大加上是累犯,延長工作時間不符已是違規第8次,市府開罰100萬元,另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也已是第4度違規,判罰20萬元,共計罰鍰12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上限至100萬元,新北市府已於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重大與否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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