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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蟑螂大掃蕩】漁民誆漁網遭絞毀詐風力業者 雲檢下重手起訴一堆人
發佈時間2021.09.30 12: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李姓被告等20人假藉風電工程施工影響漁民生計,謊報漁網遭工程施工絞網毀損,向達德公司詐取賠償金。(本刊資料照)雲林地檢署偵辦風力發電業者遭地方人士謊稱漁網被施工絞網毀損及風電工程影響漁民生計為由恐嚇詐財案,檢方歷經半年多來追查,今將涉案12人起訴、8人緩起訴、1人不起訴。
抗爭民眾雖然對外宣稱,當初被檢警帶走的漁民都有船員證、漁獲單、海巡進出港記錄等,可以證明大家是有在捕魚的漁民,當地漁民是因為賴以為生的傳統漁場,要被蓋離岸風電,才被迫組織起來抗爭。
不過,雲檢今天偵結全案,擺明狠狠打臉,因為檢方認為全案多達20人涉及詐財等犯罪,分別將他們起訴或緩起訴,僅有1人獲不起訴。
全案由檢察官黃立夫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海巡隊及雲林縣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李姓男子等人涉嫌謊報漁網遭離岸風電工程施工絞網毀損,向達德能源詐得每人數萬元至數10萬元不等金額賠償金及妨害允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權利案。
檢方指出,雲林離岸風力發電廠專案開始施工後,李姓被告等20人雖領有船員證,卻假藉雲林縣沿海離岸風電工程施工影響漁民生計為由,謊報漁網遭工程施工絞網毀損,而向達德公司詐取賠償金。
檢方說,其中林姓被告等3人更在去年間分別駕駛3艘快艇,靠近施工業者工作船,又向工作人員恫稱:「不開船回去,就要開船撞你們」等方式,阻礙工作船航行及進行施工,而妨害允能公司施工權利。
檢方指揮專案小組耗費人物力及時間,逐一比對、查證被告等人所辯稱的船隻是否有漁網遭上開工程施工絞網毀損、出海紀錄及航行軌跡等多項證據,全案終於偵結。
檢方說,其中8名被告就詐欺取財部分,已坦承犯行,考量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諭知緩起訴處分,分別諭令繳交2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緩起訴處分金,並須參加法治教育。
至於其他12名被告,檢方認定他們誆稱達德公司、允能公司施工絞毀漁網,詐取賠償金,涉犯詐欺取財罪嫌重大,因此向法院提起公訴。至於林姓被告等3人明知廠商在海上施工過程極具危險性,竟駕駛快艇阻礙工作船行進及施工,並出言恐嚇,涉犯妨害自由罪嫌也一併起訴。
雲林地檢署表示,為有效防止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發生,檢方已在9月13日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臺」,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深入瞭解雲林地區綠能發展相關問題,蒐集情資,如發現犯罪嫌疑,立即針對各類不法犯罪類型加強蒐證查辦。
檢察長洪家原也重申,為兼顧綠能發展、漁民生計及生態環境維護,檢察官偵辦此類案件,悉依證據認定事實,衡平處理,並呼籲民間綠能業者若遇有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應循合法管道向相關單位檢舉,本署將持續積極查辦此類案件,以落實政府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政策。